根據省人事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2014〕25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4年下半年榮縣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教師共4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圍及對象
(一)招考范圍:面向全國招考。
(二)招考對象:2014年12月3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報考者報名時須具有招考崗位所規定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各種證書和證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資格證,有關證明及相關手續須于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即2015年1月5日前提供。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的回避規定;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詳見《榮縣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教師資格證學科或學歷專業與招考專業一致即可);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凡招考條件中對年齡和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和申請加分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時間(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紀被招考主管機關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6.榮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師;
7.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考名額
榮縣2014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教師共計43名,具體招考單位及崗位名額、條件詳見《榮縣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
為拓寬用人單位的選才范圍,方便考生報名參加公開招考,報名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網址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3日截止到18:00時止)。
2.報名網站: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
(二)報名、照片審核和繳費程序
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初審,只進行照片審核,進入面試的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招考崗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符合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崗位進行報名。對《榮縣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中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無法準確把握的,請與我局事業單位管理股聯系,聯系電話:0813-6106149。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自貢市榮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的各項內容,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我局將取消報考者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填寫《自貢市榮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的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藝術照、大頭貼、側臉照、模糊照不合格)。
4.照片審核:照片審核時間為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4日截止到24:00時止)。原則上在網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進行照片審核,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審核未通過者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重新上傳照片。
5.繳費:經照片審核合格的報考者,須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科人民幣50元。報考者務必于2014年12月5日(5日截止到24:00時止)前在網上繳費確認。在繳費最后期限內未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進入面試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須在面試時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人民幣8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報名時不繳納報名費,2014年12月4日17:00前憑以下手續在我局事業單位管理股(地址:榮縣行政中心一樓左側,聯系電話:0813-6106149)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6.打印報名表:上傳照片合格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自貢市榮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三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7.打印準考證:上傳照片成功且已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者,于2014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登錄自貢人事考試網,根據網頁上提示打印準考證,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我局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的新版臨時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異地考生應提前一天到達考試地點)。
特別提示:
1.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操作,否則,報名系統將按時自動關閉。
2.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準確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報考者在參考期間(筆試和面試時除外)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聯系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通訊方式變更等)無法聯系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100分,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
筆試由我局統一組織,面試由我局和縣教育局統籌組織實施,縣紀委(縣監察局)監督。
(一)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我局調減或取消該崗位聘用計劃。崗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告。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崗位,由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占總成績的50%。
2.筆試內容:
(1)《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大綱以《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為準,該大綱已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發布。
(2)每個招考崗位具體測試內容詳見《榮縣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總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受到表彰獎勵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規范評比達標規定執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4年12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我局事業單位管理股進行審查。未在規定時間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1)申請加分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志愿者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組織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各年度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期滿證書、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均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被評為優秀的還須提供《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的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結果將于2014年12月15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布。
4.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0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5.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6.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于2014年12月26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查詢個人成績,該成績同時在我局政務公開欄上公布。
7.筆試查分: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可于2014年12月29日當天17:00點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到我局事業單位管理股登記,2014年12月30日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公布查分結果,考生可于2014年12月31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查詢個人成績排名。
(三)面試
1.面試方案:面試由我局和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縣紀委(縣監察局)進行監督。我局按照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自貢市人事局《關于市屬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的面試實施意見》(自人發〔2005〕2號)制定面試方案,經審查同意的面試方案以及按公告規定確定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14年12月31日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布。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低于3:1的,全部進入面試。劃定筆面試折合后總成績的最低合格線,高于此合格線的按筆面試折合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筆面試折合總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
2.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根據招考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我局進行資格復核,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
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2015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以下資料到我局進行資格審查:
(1)《自貢市榮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3份(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份;
(3)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3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3份。
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縣外在編在職教師報考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在編在職的身份證明。
⑶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對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審查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15年1月6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不另行電話通知。遞補面試人員于2015年1月8日當天(截止18:00時)進行資格審查,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未能通過資格審查及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取消面試資格,其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為2015年1月10日—18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屆時公布的面試方案。
4.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50%+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我局政務公開欄公布。體檢由我局統籌安排,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7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我局指定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參加體檢。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應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提供以下材料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
1.報考者如系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上述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我局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八、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統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我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我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我局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齊全的擬
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榮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權限報我局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流(調)動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書等書面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序報我局審核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報我局審核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
若所報考的崗位包含有兩個及以上用人單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選擇用人單位。(選擇用人單位后,如有因考生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我局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后不再重新進行崗位選擇。)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我局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我縣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813—6106149)。
十一、本公告由我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我局事業單位管理股(咨詢電話:0813—6106149)。
咨詢電話:
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3-6106149
自貢市考試評價中心 0813-2309549
附件:
1、榮縣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
2、自貢市榮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
2014年11月20日
(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