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36個事業單位123名工作人員,其中教育系統中小學校教師58名(中學教師8名、小學教師50名);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5名。
二、招聘教師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滿18周歲是指1995年8月1日前出生的,35周歲以下是指1977年8月1日后出生的;30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8月1日后出生的;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公安、檢察部門正在立案偵查和紀檢、監察部門正在立案審查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應聘。
三、招聘辦法
采取考試的方式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結束后,由瓊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和崗位需求情況,按崗位類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和面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比例的,以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中小學校音樂、體育、計算機、美術、舞蹈教師崗位的,筆試成績占綜合得分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得分的60%。報考中小學學校語文、英語、數學、化學、生物教師崗位的和其他事業單位筆試成績占綜合得分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得分的40%。根據綜合得分和考核情況,從高分至低分擇優聘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通過海南日報、瓊海市政府網站、瓊海市電視臺、瓊海通訊發布。發布時間為2013年7月中旬。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按報考崗位名額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1:3比例的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報名時間:2013年7月29日至8月4日,地點: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的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報考教育系統中小學教師的筆試科目:教育公共知識和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兩個科目,其中教育公共知識占筆試綜合成績的40%,專業基礎知識占筆試綜合成績的60%。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改革、基礎閱讀寫作能力等,主要考核考生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為100分。學科專業基礎知識考試以教育部制訂頒發的《全日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相應學科)為依據,重點考查考生適應中小學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各學科的《全日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可從“人民教育出版社網站:http://www.pep.com.cn/”或其它網站下載,也可在書店選購)。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學科教學基本功,采取問答形式進行評價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考核對象,并由用人單位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
(五)體檢。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提出擬聘人員并組織進行體檢。
擬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七)決定聘用。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和用人單位領導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員,報市政府審批。
(八)辦理聘用手續。
五、應聘人員安排
應聘為鎮(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到我市13個鎮(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工作。應聘人員必須服從安排。不服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組織領導及實施
成立瓊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監察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編委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抽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監察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編委辦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招聘工作從2013年7月中旬開始,至2013年8月底結束。
瓊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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