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不斷提升鄉鎮中心幼兒園專任教師整體素質,不斷完善和構建適應新形勢下發展學前教育的保障措施,規范辦園行為,提升保教質量,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
二、招聘人數
鄉鎮中心幼兒園新招聘專任教師30名。2011年縣聘鄉用且在崗的幼兒教師經考核合格者,直接簽訂續聘合同,不參加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學前幼兒教育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第一學歷為中專及以上的師范類畢業生。
(四)彭陽縣戶籍、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招聘辦法
(一)新招聘幼兒教師,通過組織模擬教學活動、技能測試(包括唱歌、跳舞、簡筆畫、彈琴等技能)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用。總成績=組織模擬教學活動成績×65%+技能測試成績×35%(總成績保留三位小數)。
(二)2011年縣聘鄉用且在崗的幼兒教師愿意繼續留任在鄉鎮幼兒園工作的,持所在幼兒園及中心學校考核合格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13年8月19日到縣教體局人事股簽訂續聘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凡符合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于2013年8月16日至17下午6時前在彭陽縣教育體育局人事勞資股報名。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費200.00元。
聯系電話:0954-7012521
(二)測試。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參加測試。測試地點:縣幼兒園。測試時間:2013年8月20日。所有參加測試人員于2013年8月20日上午7時前統一在縣幼兒園集中抽簽,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確定人選。按照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選,測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
1、擬確定的聘用人員必須參加體檢。體檢工作由縣教體局會同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以復檢。對在體檢和復檢中弄虛作假,不嚴格執行體檢標準者將嚴肅查處。
4、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從參加測試的應聘者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6、體檢時間:2013年8月22日。體檢地點:彭陽縣婦幼保健院。
(五)公示
根據測試總成績、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彭陽有線電視臺和彭陽政務網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并經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測試總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進入聘用程序。
(六)聘用。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教育體育局與聘用人員簽訂三年期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資待遇
(一)續聘的2011年縣聘鄉用幼兒教師待遇每人每年按2.7萬元發放。
(二)新招聘的30名幼兒教師,第一年每人每月按1500元發放,第二年經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按1750元發放,第三年經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按2000元發放。三年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從第四年開始,重新簽訂聘用合同,每人每年按2.7萬元發放。
(三)以上人員工資待遇中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個人繳納部分,屬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承擔。其中,2011年縣聘鄉用續聘的幼兒教師從2013年1月1日起繳納,新招聘的30名幼兒教師從使用之日起繳納。
凡涉及幼兒教師招聘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項,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彭陽縣公開招聘鄉鎮中心幼兒園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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