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財政廳
關于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人社局、編辦、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皖政辦〔2012〕35號)精神,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把好教師“入口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人才規劃綱要,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發展規律,以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為目標,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和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吸引有志于從事基礎教育事業的優秀人才到中小學任教,為提升教師隊伍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我省教育事業改革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補充工作要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聘程序上要實行陽光操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要嚴格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全面綜合評價,擇優聘用。
2.堅持統一規范,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省級教育、人社、編制部門根據全省中小學教師用人需求情況,統籌規劃,實行編制動態管理,按照總量調控、城鄉統籌、結構調整、有增有減的原則,調整和使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及時滿足教師補充需求。省級教育、人社、編制部門負責全省招聘計劃和實施方案核準、公告發布、網絡報名、組織統一筆試及對各地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各市、縣(市、區)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招聘工作協調機制,按照各自職責,各司其職,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扎實做好本地區公開招聘計劃和實施方案的制定、發布公告和組織面試、考察、體檢、報批聘用等工作,確保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三、招聘對象范圍
從2014年起,全省公辦普通中小學(含普通中學、小學、特殊教育學校)補充新任教師原則上均應參加全省統一招聘筆試,各市、縣(市、區)引進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和國家、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申報計劃與發布公告
各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本地中小學空編情況和教師自然減員情況,特別是緊缺學科教師和農村教師缺員情況,在核準的編制總額和崗位結構比例范圍內,研究制定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計劃和實施方案,同時填寫《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申報表》(見附件)。申報的招聘計劃包括以下內容:以縣(市、區)為單位的教師編制數、現在編人數、擬招聘人數、設崗學校名稱、擬招聘的崗位名稱及資格條件。經同級機構編制、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逐級上報,由市級編制、人社、教育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省級教育、人社、編制部門核準后統一制定并發布招聘公告。
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通過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網站發布;各市、縣(市、區)在本地相關媒體上同時公布本地區招聘實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招聘崗位名稱、招聘數量、招聘人員資格條件、招聘方式、招聘程序、時間安排等。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須對本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經審查通過后的信息不得變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市、縣(市、區)的一個招聘崗位進行報名。網上資格初審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
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設區市不低于3:1、縣(市、區)不低于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除特殊崗位、緊缺專業人才經設區市級人社、教育部門批準可予以開考外,將取消或核減招聘崗位計劃。
(三)組織全省統一筆試
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總分均以100分計,并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由省教育廳會同省人社廳組織命題、制卷、閱卷,考點設在各設區市,具體考務工作由各市教育局會同人社局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指導下組織實施。筆試科目包括教育綜合知識(占40%)和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學科專業知識主要考查應聘人員作為中小學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招聘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以縣(市、區)為單位,分學段、學科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2:1比例(緊缺學科不低于1.5:1)確定。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具體負責。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進行審驗。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面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五)面試組織實施
面試工作由市、縣(市、區)負責,面試方案、考官遴選經人社部門核準,具體面試工作由教育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上課、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協調應變能力、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實施前須按規定將面試實施方案報上級教育、人社部門核準(備案)。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市、縣(市、區)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和面試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績,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
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下同)。
(六)體檢與考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定要求統一組織體檢、考察。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對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人選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報批聘用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及體檢、考察結果,等額確定擬聘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新任教師上崗前,各市、縣(區)教育部門要統一組織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教育法規、師德師風、教材教法以及履職的基本要求等。
(八)考試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繼續執行事業單位錄用人員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筆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面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六、工作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視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建立健全新任教師補充的長效機制,不斷完善招聘制度,創新招聘模式,積極探索符合不同學段、專業和崗位特點的教師招聘辦法。要把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與統籌管理教師隊伍結合起來,逐步建立中小學教師“省考、縣管、校用”體制,積極試行教師“無校籍管理”辦法,優化教師資源配置,加強縣域內教師定期交流。
2.各地要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動態合理使用編制,根據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及時為中小學補充合格教師。要重點做好農村中小學教師的補充工作。要著力解決教師隊伍結構性矛盾,重視音樂、體育、美術、英語、信息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等緊缺學科教師的補充,以滿足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開齊課程的需要。
3 .全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牽涉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分工協作,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認真、細致、嚴謹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要規范命題、制卷、閱卷等流程,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招聘考試安全;要嚴格招聘紀律,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規范操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在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的報考人員,按規定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財政廳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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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