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更好的復習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此處特地整理編輯了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中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資料,希望可以對參加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的各位同學有所幫助!
法律關系主體
1Z301021工程建設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法律關系都是由法律關系主體、法律關系客體和法律關系內容三個要素構成,缺少其中一個要素就不能構成法律關系。由于三個要素的內涵不同,則組成不同的法律關系,諸如民事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勞動法律關系、經濟法律關系等等。工程建設法律關系也是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要素所組成。
(1)法律關系主體
法律關系主體,主要是指參加或管理、監督建設活動,受建設工程法律規范調整,在法律上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國家機關
國家權力機關,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國家權力機關參加工程建設法律關系的職能是審查批準國家建設計劃和國家預決算,制定和頒布建設法律,監督檢查國家各項建設法律的執行。
行政機關,是依照國家憲法和法律設立的依法行使國家行政職權,組織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機關。它包括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
2)社會組織
作為法律關系主體的社會組織一般應為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必須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自然人
自然人也可以成為工程建設法律關系的主體。如建設企業工作人員(建筑工人、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執業人員等)同企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即成為勞動法律關系主體。
(2)法律關系客體
法律關系客體,是指參加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在通常情況下,主體都是為了某一客體,彼此才設立一定的權利、義務,從而產生法律關系,這里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事物,即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學理論上,一般客體分為財、物、行為和非物質財富。法律關系客體也不外乎四類。
1)表現為財的客體
財一般指資金及各種有價證券。在法律關系中表現為財的客體主要是建設資金,如基本建設貸款合同的標的,即一定數量的貨幣。
2)表現為物的客體
法律意義上的物是指可為人們控制的并具有經濟價值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
3)表現為行為的客體
法律意義上的行為是指人的有意識的活動。
4)表現為非物質財富的客體
法律意義上的非物質財富是指人們腦力勞動的成果或智力方面的創作,也稱智力成果。
(3)法律關系的內容
法律關系的內容即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權利是指法律關系主體在法定范圍內有權進行各種活動。權利主體可要求其他主體作出一定的行為或抑制一定的行為,以實現自己的權利,因其他主體的行為而使權利不能實現時有權要求國家機關加以保護并予以制裁。
2)義務
義務是指法律關系主體必須按法律規定或約定承擔應負的責任。義務和權利是相互對應的,相應主體應自覺履行建設義務,義務主體如果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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