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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代建單位通過招標確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的招標工作,各相關專業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或配合招標工作。
政府投資代建項目按照《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由代建單位對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主要設備材料采購公開招標。
政府投資代建項目實行合同管理,代建單位確定后,發展改革部門、使用單位、代建單位三方簽定相關項目委托代建合同。
1、組織實施程序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代建工作分兩階段實施:
(1)招標確定項目前期工作代理單位,由中標的項目前期工作代理單位負責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對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勘察直至初步設計實行階段代理;
(2)招標確定建設實施代建單位,由中標的建設實施代建單位負責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對項目施工圖編制、施工、監理直至竣工驗收實行階段代理。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政府投資項目也可以委托一個單位進行全過程代建管理。
代建項目組織實施程序主要有:
(1)使用單位提出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建議書,按規定程序報發展改革部門審批;
(2)發展改革部門批復項目建議書,并在項目建議書批復中確定該項目實行代建制,明確具體代建方式;
(3)發展改革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招標代理機構,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通過招標確定具備條件的前期工作代理單位,發展改革部門與前期工作代理單位、使用單位三方簽訂書面《前期工作委托合同》;
(4)前期工作代理單位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項目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投標,并按照《前期工作委托合同》開展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如果報審的初步設計概算投資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估算投資一定比例(如3%)或建筑面積超過批準面積一定比例(如5%),需修改初步設計或重新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規定程序報原審批部門審批;
(5)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規劃、建設等部門,對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投資進行審核批復;
(6)發展改革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依據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投資編制招標文件,并組織建設實施代建單位的招投標;
(7)發展改革部門與建設實施代建單位、使用單位三方簽訂書面《項目代建合同》,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在建設實施階段代行使用單位職責,《項目代建合同》生效前,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應提供工程概算投資10-30%的銀行履約保函。具體保函金額,根據項目行業特點,在項目招標文件中確定;
(8)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項目施工、監理和重要設備材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并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和概算投資,進行施工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預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嚴禁在施工過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總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提出,經監理和使用單位同意,報發展改革部門審批后,再按有關程序規定向其它相關管理部門報審;
(9)政府投資代建制項目建成后,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代建合同》約定進行嚴格的竣工驗收,辦理政府投資財務決算審批手續,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前期工作代理單位應在工作結束后約定期限內,向使用單位辦理移交手續。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應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一定期限內按財政部門批準的資產價值向使用單位辦理資產交付手續。
2、資金管理項目資金由代建單位管理。代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內容和工程進度,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發展改革部門將資金計劃下達給代建單位,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給代建單位使用。
有關部門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政府投資代建制項目進行稽察、評審、審計和監察。
3、獎懲措施前期工作代理單位和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應當嚴格依法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主要設備材料采購招標工作,未經批準擅自邀請招標或不招標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進行處罰,發展改革部門可暫停合同執行或暫停資金撥付。
前期工作代理單位未能恪盡職守,導致由于前期工作質量缺陷而造成工程損失的,應按照《前期工作委托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該前期工作代理單位在一定年限內不得參與該地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
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未能完全履行《項目代建合同》,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或投資增加額一律從建設實施代建單位的銀行履約保函中補償;履約保函金額不足的,相應扣減項目代建管理費;項目代建管理費不足的,由建設實施代建單位用自有資金支付。同時,該建設實施代建單位在一定年限內不得參與該地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單位投標。
在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稽察、評審、審計、監察過程中,發現前期工作代理單位或建設實施代建單位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發展改革部門可中止有關合同的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前期工作代理單位或建設實施代建單位賠償。
項目建成竣工驗收,并經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準后,如決算投資比合同約定投資有節余,建設實施代建單位可參與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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