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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091法律責任的基本種類和特征
按照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可以將法律責任分為:違憲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法律責任的特征為:(1)法律責任是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包括違約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義務的存在為前提;(2)法律責任即承擔不利的后果;(3)法律責任的認定和追究,由國家專門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進行;(4)法律責任的實現由國家強制力作保障。
12301092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為,根據民法所應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民事責任的功能主要是一種民事救濟手段,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權益得以恢復。
民事責任主要是財產責任,如《合同法》規定的損害賠償、支付違約金等;但也不限于財產責任,還有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一、民事責任的種類
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兩類。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責任:侵權責任是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而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以及雖沒有過錯,但在造成損害以后,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民法通則》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息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三、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
(一)返還財產
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被撤銷后,應當返還財產。執行返還財產的方式是折價返還,即承包人已經施工完成的工程,發包人按照“折價返還”的規則支付工程價款。主要是兩種方式:一是參照無效合同中的約定價款;二是按當地市場價、定額量據實結算。
(二)修理
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丁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指合同當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財產上的損失時,由違約方依法或依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詳見本書“12304015建設工程賠償損失的規定”)
(四)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詳見本書“12304018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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