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更好的復習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此處特地整理編輯了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中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輔導資料,希望可以對參加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的各位同學有所幫助!
二、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下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
(—)工程變更價款確定的一般原則
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的變更指令實施變更工作后,往往會涉及對變更工程價款的確定問題。變更工程的費率或價格,往往是雙方協商時的焦點。計算變更工程應采用的費率或價格,可分為三種情況:
1、變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種工作內容的單價,應以該費率計算變更工程費用;
2、工程量表中雖然列有同類工作的單價或價格,但對具體變更工作而言已不適用,則應在原單價和價格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新單價或價格;
3、變更工作的內容在工程量表中沒有同類工作的費率和價格,應按照與合同單價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確定新的費率或價格。
(二)工程變更采用新費率或價格的情況
FIDIC施工合同條件(1999年第一版)約定:在以下情況下宜對有關工作內容采用新的費率或價格。
1、第一種情況
(1)如果此項工作實際測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報表中規定的工程量的變動大于10%;
(2)工程量的變化與該項工作規定的費率的乘積超過了中標的合同金額的0、01%;
(3)此工程量的變化直接造成該項工作單位成本的變動超過1%;
(4)此項工作不是合同中規定的“固定費率項目”。
2、第二種情況
(1)此工作是根據變更與調整的指示進行的;
(2)合同沒有規定此項工作的費率或價格;
(3)由于該項工作與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沒有類似的性質或不在類似的條件下進行,故沒有一個規定的費率或價格適用i
每種新的費率或價格應考慮以上描述的有關事項對合同中相關費率或價格加以合理調整后得出。如果沒有相關的費率或價格可供推算新的費率或價格,應根據實施該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潤,并考慮其他相關事項后得出。
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規定的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規定: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調整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1、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
2、由于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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