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級建造師水利實務精華考點:1F420081 水利工程驗收的分類及工作內容
一、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13年多選)
(1)法人驗收: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驗收、水電站(泵站)中間機組啟動驗收、合同工程完工驗收;
(2)政府驗收:階段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
二、水利水電工程驗收的基本要求
1.政府驗收應由驗收主持單位組織成立的驗收委員會負責;法人驗收應由項目法人組織成立的驗收工作組負責。驗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驗收鑒定書。
2.工程驗收結論應經2/3以上驗收委員會(工作組)成員同意。主任委員(組長)對爭議問題有裁決權。
3.工程驗收應在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的基礎上,對工程質量提出明確結論意見。
4.驗收資料制備由項目法人統一組織,有關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完成并提交。
三、水利水電工程驗收監督管理的基本要求
1.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2.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應對工程的法人驗收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3.工程驗收監督管理的方式應包括現場檢查、參加驗收活動、對驗收工作計劃與驗收成果性文件進行備案等。
4. 項目法人應在自工程開工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制定法人驗收工作計劃,報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和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備案。
【例題·多選】水利工程法人驗收包括( )。【2013】
A.單元工程驗收
B.分部工程驗收
C.單位工程驗收
D.合同工程完工驗收
E.竣工驗收
【答案】BCD
【解析】法人驗收應包括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驗收、水電站(泵站)中間機組啟動驗收、合同工程完工驗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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