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解讀】
一、工程建設標準的分類
按照《標準化法》的規定,我國的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
1.工程建設國家標準
1)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的范圍和類型
建設部《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下列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1)工程建設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包括安裝)及驗收等通用的質量要求;(2)工程建設通用的有關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要求;(3)工程建設通用的術語、符號、代號、量與單位、建筑模數和制圖方法;(4)工程建設通用的試驗、檢驗和評定等方法;(5)工程建設通用的信息技術要求;(6)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設通用的技術要求。
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下列標準屬于強制性標準:(1)工程建設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包括安裝)及驗收等通用的綜合標準和重要的通用的質量標準;(2)工程建設通用的有關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標準;(3)工程建設重要的通用的術語、符號、代號、量與單位、建筑模數和制圖方法標準;(4)工程建設重要的通用的試驗、檢驗和評定方法等標準;(5)工程建設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術標準;(6)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設通用的標準。
強制性標準以外的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2)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的制定原則和程序制定國家標準應當遵循下列原則:(1)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密切結合自然條件,合理利用資源,充分考慮使用和維修的要求,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2)對需要進行科學試驗或測試驗證的項目,應當納入各級主管部門的科研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寫出成果報告;(3)納入國家標準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應當經有關主管部門或受委托單位鑒定,且經實踐檢驗行之有效;(4)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經認真分析論證或測試驗證,符合我國國情;(5)國家標準條文規定應當嚴謹明確,文句簡練,不得模棱兩可,其內容深度、術語、符號、計量單位等應當前后一致;(6)必須做好與現行相關標準之間的協調工作。
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的制定程序分為準備、征求意見、送審和報批四個階段。
2.工程建設行業標準
1)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的范圍和類型
建設部《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辦法》規定,對沒有國家標準而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下列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1)工程建設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包括安裝)及驗收等行業專用的質量要求;(2)工程建設行業專用的有關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要求;(3)工程建設行業專用的術語、符號、代號、量與單位和制圖方法;(4)工程建設行業專用的試驗、檢驗和評定等方法;(5)工程建設行業專用的信息技術要求;(6)其他工程建設行業專用的技術要求。
工程建設行業標準也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下列標準屬于強制性標準:(1)工程建設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包括安裝)及驗收等行業專用的綜合性標準和重要的行業專用的質量標準;(2)工程建設行業專用的有關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標準;(3)工程建設重要的行業專用的術語、符號、代號、量與單位和制圖方法標準;(4)工程建設重要的行業專用的試驗、檢驗和評定方法等標準;(5)工程建設重要的行業專用的信息技術標準;(6)行業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標準以外的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行業標準不得與國家標準相抵觸。行業標準的某些規定與國家標準不一致時,必須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和理由,并經國家標準的審批部門批準。行業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實施后,應當及時修訂或廢止。
2)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程序與復審
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程序,也可以按準備、征求意見、送審和報批四個階段進行。
工程建設行業標準實施后,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該標準的批準部門應當適時進行復審,確認其繼續有效或予以修訂、廢止。一般也是5年復審1次。
3.工程建設地方標準
1)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定的范圍和權限
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計劃、統一審批、統一發布、統一管理。
2)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實施和復審
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不得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相抵觸。對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相抵觸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規定,應當自行廢止。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應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未經備案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不得在建設活動中使用。
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中,對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體健康、環境保護和公共利益的條文,經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后,可作為強制性條文。在不違反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前提下,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可以獨立實施。
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實施后,應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本行政區域工程建設的需要以及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情況,適時進行復審,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對復審后需要修訂或局部修訂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應當及時進行修訂或局部修訂。
4.工程建設企業標準
《標準化法》規定,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建設部《關于加強工程建設企業標準化工作的若干意見》指出,工程建設企業標準一般包括企業的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
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的規定
1.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實施強制性標準的法律規定
《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并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2.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實施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新建、擴建,改建等工程建設活動,必須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3.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檢查
1)監督管理機構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的職能分工負責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機關應當對工程建設規劃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單位應當對工程建設勘察、設計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執行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監理、驗收等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
2)監督檢查的方式和內容
工程建設標準批準部門應當對工程項目執行強制性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可以采取重點檢查、抽查和專項檢查的方式。
強制性標準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1)工程技術人員是否熟悉、掌握強制性標準;(2)工程項目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等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3)工程項目采用的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4)工程項目的安全、質量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5)工程項目采用的導則、指南、手冊、計算機軟件的內容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命題考點】
工程建設標準的分類;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實施強制性標準的法律規定。
【分析預測】
該命題考點在每年的考題中所占的分值不會高,所以也不必占用太多的時間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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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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