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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102040 利潤和所得稅費用
企業的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企業利潤的表現形式有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企業的利潤總額集中反映了企業經濟活動的效益,是衡量企業經營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重要綜合指標。凈利潤表現為企業凈資產的增加,是反映企業經濟效益的一個重要指標。
1Z102041 利潤的計算
一、利潤的概念
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各項收入抵減各項支出后的凈額以及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其中,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損失。
利得和損失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不計人當期損益,而直接計人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如接受捐贈、變賣固定資產等,都可直接計入資本公積。還有一種就是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和損失。如投資收益、投資損失等。這兩類利得和損失都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
二、利潤的計算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可以將利潤分為以下三個層次的指標。
(一)營業利潤
營業利潤是企業利潤的主要來源。營業利潤按下列公式計算: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
-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為負)+投資收益(損失為負)
式中,營業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確認的收入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其中,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而從事的經常性活動所并實現的收入,如建筑業企業工程結算收入、工業企業產品銷售收入、商業金業商品銷售收人等。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從事的與經常性活動相關的活動所實現的收入,指企業除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的收入,如建筑業企業對外出售不需用的材料的收入、出租投資性房地產的收入、勞務作業收入、多種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技術轉讓利潤、聯合承包節省投資分成收入、提前竣工投產利潤分成收入等)。
營業成本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發生的實際成本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其中,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經營主營業務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設備出租、出租投資性房地產等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相關稅金及附加等。
營業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等。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企業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或損失)是指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投資收益(或損失)是指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投資收益減去投資損失后的凈額,即投資凈收益。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享有的利潤、股利、債券利息、投資到期收回或中途轉讓取得高于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投資損失包括對外投資分擔的虧損、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減少的資產中分擔的數額等。如投資凈收益為負值,即為投資損失。
(二)利潤總額
企業的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營業外收入,再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金額。即: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式中,營業外收入(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或支出)。其中,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處置無形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處置無形資產凈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三)凈利潤
企業當期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費用后的金額,即企業的稅后利潤,或凈利潤。
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
式中,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應計入當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
三、利潤分配
利潤分配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和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所進行的分配。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決議提請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的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除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外),在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召開會議前,應當將其列入報告年度的利潤分配表。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與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提請批準的報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不一致時,其差額應當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有關項目的年初數。
(一)稅后利潤的分配原則
公司稅后利潤的分配由于涉及股東、債權人、職工、社會等各個利益主體的切身利益,因此為維護社會秩序,充分發揮公司這一經濟組織的優越性,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沖突,各國公司法均對其分配原則和分配順序予以了嚴格規定。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稅后利潤的分配原則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按法定順序分配的原則。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要求,決定了公司稅后利潤的分配必須從全局出發,照顧各方利益關系。這既是公司稅后利潤分配的基本原則,也是公司稅后利潤分配的基本出發點。
2.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則。這一原則強調的是公司向股東分配股利的前提條件。非有盈余不得分本原則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司的財產基礎及其信用能力。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3.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原則。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不僅是公開發行股份時應遵循的原則,也是公司向股東分配股利應遵守的原則之一。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這是公司法修改之后新增的,這與前文提到的新法關于公司股份回購的修改相配合。
(二)稅后利潤的分配順序
按照《公司法》,公司稅后利潤的分配順序為:
(1)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積金有兩種: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法定公積金,又稱強制公積金,是公司法規定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對于法定公積金,公司既不得以其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予以取消,也不得削減其法定比例。因法定公積金的來源不同,其又分為法定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是按照法定比例從公司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而資本公積金是直接由資本或資產以及其他原因所形成的,是公司非營業活動所產生的收益。《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對資本公積金的構成作出了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一般說來,公司接受的贈與、公司資產增值所得的財產價額、處置公司資產所得的收入等均屬于資本公積金的來源。法定公積金有專門的用途,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用途:
①彌補虧損。公司出現虧損直接影響到公司資本的充實、公司的穩定發展以及公司股東、債權人權益的有效保障,因此,我國有關立法歷來強調“虧損必彌補”。但是,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這是因為資本公積金不同于盈余公積金,其來源是公司股票發行的溢價款等,而非公司利潤,因此從理論上講不能用于彌補虧損是正確的。
②擴大公司生產經營。公司要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必須增加投資。在不可能增加注冊資本的情況下,可用公積金追加投資。
③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用公積金增加公司注冊資本,既壯大了公司的實力,又無需股東 個人追加投資,于公司、于股東都有利。但如果將法定公積金全部轉為資本,則有違公積金彌補虧損的效用,因此有必要限制其數額。《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是公司在法定公積金之外,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而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任意公積金由于并非法律強制規定要求提取的,因此對其提取比例、用途等公司法均未作出規定,而是交由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作出明確規定。
(4)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或股利。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兮配的除外。
(5)未分配利潤
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經過上述分配后,所余部分為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未分配利潤可留待以后年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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