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是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中重點考試科目,本文章幫助您系統復習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課程,全面了解二級建造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
訴訟時效
1、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后果:勝訴權消滅;實體權利不消滅
2、訴訟時效的種類
(1)普通訴訟時效:2年(主觀起算時間: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
(2)短期訴訟時效:1年
情形: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產品責任除外);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3)特殊訴訟時效:依照特別法規定:涉外合同期間為4年;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時效期間為1年。
(4)最長保護期:20年(客觀起算時間:權利被侵害之日)。
例:甲不慎掉入鬧市街口的一個正在施工的井里受傷。一年零五個月后到法院起訴,要求施工單位賠償其損失。對此案法院()。
A、不予受理,因為已過了訴訟時效
B、在甲補充了有關時效中止或中斷的證據后才可以受理
C、應當受理
D、不應當受理,因為本案過錯難以分清
答案:C
3、訴訟時效的中止與中斷
(1)中止
中止發生時間: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
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客觀原因)。
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繼續計算。
(2)中斷
中斷事由: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
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重新計算。
例1:甲施工單位欠乙材料供應商材料款3萬元,約定2006年5月1日還款。但到2006年6月1日,甲仍未還錢。2006年7月3日乙向甲要賬,乙向甲口頭表示同意延期還款。此行為的法律效果是( ).
A、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B、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止
C、引起訴訟時效的延長
D、改變法定時效期間
答案:A
例2:2007年4月7日,王某騎車回家經過一工地時,掉入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5月10日找到建設項目的發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賠償,兩單位相互推諉。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訴,突遭臺風襲擊,中途返回。下列說法錯誤的有( )。
A、本案訴訟時效期間于2008年5月10日屆滿
B、本案訴訟時效期間于2009年5月10日屆滿
C、王某6月13日的行為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D、王某6月13日的行為引起訴訟時效中止
E、王某6月13日的行為引起訴訟時效延長
答案:BCDE
例3、根據施工合同,甲建設單位應于2009年9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2010年6月1日,乙單位向甲單位提出支付請求,則就該項款額的訴訟時效( )。(10真)
A、中斷
B、中止
C、終止
D、屆滿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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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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