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是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中重點考試科目,本文章幫助您系統復習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課程,全面了解二級建造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
民法
(一)掌握民事法律關系構成
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規范調整的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三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
1、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1)自然人
自然人不僅包括公民,還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民事行為能力類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上。
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p>
無民事行為能力: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注:只能代理,不能是同意,此點與限制行為能力不同)
(2)法人
法人條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3)其他組織:如合伙企業、法人的分機機構(分公司)
2、民事法律關系客體
種類:財、物、行為、智力成果。
例:下列各選項中,屬于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是( )(09真)
A、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價款
B、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物
C、建材買賣合同中的建筑材料
D、建設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為
E、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的施工圖紙
答案:A,B,C,D,E
3、民事法律關系內容:權利和義務(包括法定和約定)
4、民事法律關系變更
主體變更:包括主體增減和主體轉讓
客體變更:包括客體范圍(規模和數量)和客體性質
內容變更:包括權利增加和減少
5、民事法律關系終止
自然終止:履行。
協議終止:即時終止(事后);約定終止條件(事先)。
違約終止
(二)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1、要式法律行為與非要式法律行為
要式法律行為:必須采用法律規定的特定形式才為合法
不要式法律行為:對形式沒有要求,口頭、書面和其他形式均可。
例:關于民事法律行為分類,以下說法錯誤的是( )(09真)
A、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要式法律行為和不要試法律行為
B、訂立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取要式法律行為
C、建設單位向商業銀行的貸款行為屬于不要式法律行為
D、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行為屬于不要式法律行為
答案:C
2、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何謂意思表示真實:內心的效果表示與表示意思一致。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意思不真實的法律后果:無效或被撤銷。
(3)行為內容合法
表現為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
(4)行為形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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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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