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在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中變化較大,本文章幫助您系統復習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課程,全面了解二級建造師教材的相關重點!
2014年二級建造師法規新考點:施工文物保護制度
知識點一 受國家保護的文物范圍
(一)國家保護文物的范圍
《文化保護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下列文物受到國家保護:1、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和石刻、壁畫;2、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名著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筑;3、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4、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5、反映歷史各時代、各名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代表性實物。
(二)水下文物的保護范圍
《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規定,水下文物是指遺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人類文化 遺產:1、遺存于中國內水、領海內的一切起源于中國的、起源國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國的文物;2、遺存于中國領海
以外依照中國法律由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起源于中國的和起源國不明的文物;3、遺存于外國領海以外的其他管轄海域以及公海區域內的起源于中國的文物。
(三)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的分級
《文物保護法》規定,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交文物,根據他們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可以分別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可移交文物,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
(四)屬于國家所有的文物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國家所有,國有文物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1、屬于國家所有的不可移交文物范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于國家所有。2、屬于國家所有的可移交文物范圍:屬于國家所有的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保管、收藏單位的終止或者變更而改變。3、屬于國家所有的水下文物范圍遺存于外國領海以外的其他管轄海域以及公海區域內的起源于中國的文物,國家享有辨認器物物主的權利。
(五)屬于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文物保護范圍
《文物保護法》規定,屬于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文物的所有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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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關注:2014年二級建造師報名時間 二級建造師報名條件 二級建造師教材變化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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