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二級建造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本文將主要針對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相關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大氣污染防治的規定:1.向大氣排放粉塵的排污單位,必須采取除塵措施。2.嚴格限制向大氣排放含有毒物質的廢氣和粉塵;確需排放的,必須經過凈化處理,不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3.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4.運輸、裝卸、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的,必須采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5.在城市市區進行建設施工或者從事其他產生揚塵污染活動的單位,必須按照當地環境保護的規定,采取防治揚塵污染的措施。
環填噪聲污染防治的規定:1.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3.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g景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怛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4.建設經過已有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輕軌道路,有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應當設置聲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環境噪聲污染的措施。“噪聲敏感建筑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5.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線的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間隔一定距離,并采取減輕、避免交通噪聲影響的措施。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規定:1.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 2.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防揚敵、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固體廢物。3.在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活飲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禁止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4.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的,應當向固體廢物移出地的省級人民政府環填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經固體廢物接受地的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5.禁止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煩倒、堆放、處置。 6.國家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限制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7.露天貯存冶煉渣、化工渣、燃煤灰渲、廢礦石、尾礦和其他工業固體廢物的,應當設置專用的貯存設施、場所。8.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潔運、處置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特別規定: 1.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2.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的,應當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危險廢物排污費征收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危險廢物排污費用于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3.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的經營活動。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處置的經營活動。4.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5.轉移危險廢物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6.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醫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7.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的處理,方可使用。 8.直接從事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人員,應當接受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該項工作。9.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在發生意外事故時采取的應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環填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檢查。10.禁止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
編輯推薦:
更多關注:二級建造師成績查詢 201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 報考條件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二級建造師
[協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研發資料
二級建造師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研發資料
二級建造師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研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