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2〕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規委),福建省公務員局:
根據201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基礎考試
各專業基礎考試合格標準均為132分(試卷滿分為240分)。
二、專業考試
(一)注冊結構工程師(含一級、二級)專業考試合格標準均為48分(試卷滿分80分) 。
(二)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準見下表:
三、請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3月1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本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四、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201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廳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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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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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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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案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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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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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
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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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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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
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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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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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公用
設備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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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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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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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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