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章節知識點專題" href="http://m.mining4africa.com/kjzc/53655365281.html" target="_blank" style="wh...《2019初級會計實務第八章第二節考點:事業單位會計》由中大網校初級會計師考試網發布。" />
第二節 事業單位會計
本章重點以財政部 2012年修訂發布的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為基礎介紹事業單位會計的有關內容。
一、事業單位會計特點
相對于企業而言,事業單位會計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事業單位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有關的會計信息。
(二) 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
(三)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五大類。
(四) 事業單位的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的實際成本進行計量,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事業單位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二、資產和負債
(一) 資產
資產是指事業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1.貨幣資金。
貨幣資金是指事業單位經濟活動過程中處于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是事業單位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支付方式包括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事業單位設置 “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事業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用款計劃收到的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在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事業單位根據收到的 “授權支付到賬通知書”,確認收入并增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支用額度時作沖減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的處理。
2.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是指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時間不超過 1年 (含 1年) 的投資,主要是國債投資。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 (包括購買價款以及稅金、手續費等相關稅費) 作為投資成本。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收到利息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計入其他收入。出售短期投資或到期收回短期國債本息時,實際收到的金額與短期投資成本之間的差額計入其他收入。
3.應收及預付款項。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形成的各項債權,包括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應收款項和預付賬款。
財政應返還額度是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事業單位,年度終了應收財政下年度返還的資金額度,即反映結轉下年使用的用款額度。
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事業單位應按規定報經批準后予以核銷。核銷的應收賬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4.存貨。
存貨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各種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用具、裝具、動植物等。事業單位隨買隨用的零星辦公用品,可以在購進時直接列作支出,不作為存貨核算。
事業單位的存貨在取得時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的存貨,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使得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自行加工的存貨,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費用、發生的直接人工費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與存貨加工有關的間接費用。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存貨,其成本按照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的,其成本比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也無法可靠取得的,該存貨按照名義金額 (即人民幣 1元,下同) 入賬。存貨在發出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5.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是指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時間超過 1年 (不含 1年) 的股權和債權性質的投資。
事業單位依法取得長期投資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以貨幣資金取得的長期投資,按照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 (包括購買價款以及稅金、手續費等相關稅費) 作為投資成本;以非現金資產取得的長期投資,按照非現金資產的評估價值加上相關稅費作為投資成本。長期投資增加時,應當相應增加非流動資產基金。事業單位長期投資在持有期間應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追加 (或收回) 投資,其賬面價值一直保持不變。事業單位收到利潤或者利息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計入其他收入。事業單位對外轉讓或到期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時,相應減少非流動資產基金。
6.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 1年 (不含 1年)、單位價值在 1000元以上 (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 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事業單位取得固定資產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為滿足預算管理的需要,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核算一般采用雙分錄的形式。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在實際支付購買價款時確認為當期支出或減少專用基金中的修購基金,同時增加固定資產原值和非流動資產基金。在計提折舊時,逐期減少固定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處置固定資產時,相應減少非流動資產基金。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事業單位已經發生的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種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 和設備安裝工程。事業單位在建工程增加或減少時,應當相應增加或減少非流動資產基金。
8.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事業單位購入的不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組成部分的應用軟件,應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事業單位取得無形資產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歸屬于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事業單位無形資產增加或減少時,應當相應增加或減少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在計提攤銷時,逐期減少無形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
(二) 負債
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事業單位的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繳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及預收款項、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在 1年內 (含 1年) 的各種借款。事業單位實際支付借款利息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入其他支出。
2.應繳款項。
應繳款項是指事業單位應繳未繳的各種款項,包括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款項、應繳稅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3.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4.應付及預收款項。
應付及預收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債務,包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應付款項和預收賬款。
5.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是指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超過 1年 (不含 1年) 的各種借款。長期借款利息計入其他支出,如為購建固定資產支付的專門借款,屬于工程項目建設期間支付的,在列支的同時還應資本化。
6.長期應付款。
長期應付款是指事業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超過 1年 (不含 1年) 的應付款項,如以融資租賃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的價款等。
三、凈資產
凈資產是指事業單位資產扣除負債后的余額。
事業單位的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專用基金、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等。
(一) 財政補助結轉結余
1.財政補助結轉。
財政補助結轉資金是指當年支出預算已執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執行,下一年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補助資金。財政補助結轉包括基本支出結轉和項目支出結轉。期末,事業單位應當將財政補助收入和對應的財政補助支出結轉至 “財政補助結轉”科目。年末,應當將符合財政補助結余性質的項目余額轉入財政補助結余。
2.財政補助結余。
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是指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影響工作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補助資金。年末,事業單位應當對財政補助各明細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財政補助結余性質的項目余額轉入“財政補助結余” 科目。
(二) 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
1.非財政補助結轉。
非財政補助結轉資金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專項資金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后剩余滾存的、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期末,事業單位應當將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專項資金收支結轉至 “非財政補助結轉” 科目。年末,完成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結轉后,事業單位應當對非財政補助專項結轉資金各項目情況進行分析,將已完成項目的項目剩余資金繳回原專項資金撥入單位或留歸本單位使用,留歸本單位使用的部分應當結轉至事業基金。
2.非財政補助結余。
非財政補助結余包括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兩個組成部分。
事業結余是指事業單位一定期間除財政補助收支、非財政專項資金收支和經營收支以外各項收支相抵后的余額。期末,事業單位應當結轉本期事業收支。年末,將“事業結余” 科目余額結轉至 “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 科目。
經營結余是指事業單位一定期間各項經營收支相抵后余額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后的余額。期末,事業單位應當結轉本期經營收支。年末,如 “經營結余” 科目為貸方余額,將余額結轉至 “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 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即為經營虧損,不予結轉。
年末,將 “事業結余” 科目余額和 “經營結余” 科目貸方余額結轉至 “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 科目后,要按照規定進行結余分配,計提企業所得稅和專用基金。然后,將 “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 科目余額結轉至事業基金。
(三) 事業基金
事業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主要為非財政補助結余扣除結余分配后滾存的金額。
(四) 非流動資產基金
非流動資產基金是指事業單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占用的金額。
非流動資產基金應當在取得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或發生相關支出時予以確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時,應當沖減非流動資產基金。處置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應當沖銷該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
(五) 專用基金
專用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凈資產,主要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等。
四、收入與支出
(一) 收入
事業單位的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基本支出補助和項目支出補助。事業單位的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事業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采取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收入,應當在提供服務或者發出存貨,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進行計量。
(二) 支出
事業單位的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事業單位的支出包括事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其他支出等。
事業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上繳上級支出是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是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經營支出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其他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除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經營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現金盤虧損失、資產處置損失、接受捐贈 (調入) 非流動資產發生的稅費支出等。
事業單位的支出一般應當在實際支付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支付金額進行計量。
采取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支出或者費用,應當在其發生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發生額進行計量。
五、財務報表
事業單位的財務報告是反映事業單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財務報表是對事業單位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情況等的結構性表述。財務報表由會計報表及其附注構成。事業單位的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費用表和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其中,資產負債表是指反映事業單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報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費用表是指反映事業單位在某一會計期間的事業成果及其分配情況的報表。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業單位在某一會計期間財政補助收入、支出、結轉及結余情況的報表。附注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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