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3日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真題考點
202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有不少考生已經結束,以下是網友分享的2023年5月13日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真題考點,希望大家可以學習收藏起來!
考點1、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考點2、票據當事人
(1)基本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非基本當事人: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
【注意】只有“遠期商業匯票”才有承兌人。其他票據都是見票即付,談不上承兌。
【解釋】“銀行本票”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付款,其付款人就是出票人,所以基本當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考點3、會計檔案
考點內容:會計檔案管理
一、會計檔案的歸檔范圍
二、會計檔案的歸檔、移交
1.會計機構保管會計檔案(原則1年+最長3年)
(1)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1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
(2)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3年。
(3)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考點4、會計工作社會監督
考點內容 會計監督
1、會計工作的單位內部監督是指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據法律、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等的規定,通過會計手段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
2、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由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接受委托,依法對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發表審計意見的一種監督制度。
3、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主要是指財政部門代表國家對各單位和單位中相關人員的會計行為實施的監督檢查,以及對發現的會計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考點5、住房的免征增值稅
個人轉讓住房的免稅政策
考點6、特殊銷售方式下銷售額
考點內容
考點7、進項稅
1、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處理:
(1)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或非生產使用
①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按憑證上注明的稅額抵扣)
②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據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計算抵扣)
③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計算抵扣)
(2)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視同銷售貨物
①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考點8、個人所得稅
考點內容 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預扣預繳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解釋】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考點9、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考點內容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解釋】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1)先訂立優先原則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2)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3)隨時終止
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4)工資支付
①用人單位可以按小時、日或周為單位結算工資,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②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考點10、試用期工資
考點內容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考點11、 解決法的效力沖突的特殊方式
考點內容
①法律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②行政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裁決。
③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
④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
⑤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⑥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考點12、關稅的計稅依據
考點內容
一般貿易項下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1)“到岸價格”包括:
①貨價;
②支付給賣方的傭金;
③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費用;
④為了在境內生產、制造、使用或出版、發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與該進口貨物有關的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專有技術、計算機軟件和資料等費用。(價外費用)
(2)不計入“到岸價格”
①向境外采購代理人支付的買方傭金;(中介費)
②賣方付給進口人的正常回扣,應從成交價格中扣除;(打折)
③賣方違反合同規定延期交貨的罰款,賣方在貨價中沖減時,罰款不能從成交價格中扣除。
④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發生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費用
考點13、“特殊銷售方式”下收入金額的確定
考點內容:
(1)售后回購
①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②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融資性):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
(2)以舊換新
銷售商品應當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3)買一贈一
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4)商業折扣
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5)現金折扣
按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
(6)銷售折讓、退回
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或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考點14、稅務行政復議范圍
1.先復議后訴訟
申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不服的,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個人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
2.可復議可訴訟
申請人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為。
(2)發票管理行為,包括發售、收繳、代開發票等。
(3)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
(4)稅務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
考點15、房產稅的征稅范圍
考點內容
房產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屋。 (不含農村)
【解釋】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考點16、上市公司股息紅利
考點內容
考點17、契稅計算
考點內容
契稅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考點18、勞動合同可備條款
除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還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稱為可備條款。但約定事項不能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該約定無效。
考點19、主刑 附加刑
考點內容
考點20、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1)存款人更改名稱,但不改變開戶銀行及賬號的,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申請,并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2)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住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發生變更時,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
考點21、住房租賃增值稅
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考點22、關稅計稅依據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考點23、監交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考點24、消費稅銷售額確定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應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考點25、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
考點內容
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為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而占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
耕地,是指用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漁業水域灘涂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按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的特殊規定
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上述農用地的,不繳納耕地占用稅。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是指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而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具體包括:儲存農用機具和種子、苗木、木材等農業產品的倉儲設施;培育、生產種子、種苗的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木材集材道、運材道;農業科研、試驗、示范基地;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檢疫的設施;專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灌溉排水、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基礎設施;農業生產者從事農業生產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設施;其他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
考點26、個人所得稅免征
考點內容
1.免稅項目
(1)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2)保險賠款。
(3)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4)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5)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考點27、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
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 1)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2)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無形資產;(3)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考點28、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
1.依法建賬
(1)各單位都應當按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
(2)不得違反規定私設會計賬簿進行登記、核算。
2.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
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3.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和完整
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是會計資料最基本的質量要求,是會計工作的生命,各單位必須保證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真實和完整。
【解釋】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注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4.正確采用會計處理方法
各單位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保證可比性)
5.正確使用會計記錄文字
(1)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
(2)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如:藏文)
(3)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如:英文)
考點29、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
考點30、提示承兌、付款期限
考點31、工傷保險待遇 醫療期
考點內容
3.工傷保險待遇
(1)工傷醫療待遇
①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
②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③康復性治療費;
④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
(2)輔助器具裝配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停工留薪期
①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12個月+12個月)
③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④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⑤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⑥工傷職工治療非因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4)傷殘待遇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的工傷職工,享受“傷殘待遇”:
(5)工亡待遇
職工因工死亡,或者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依法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待遇。
考點32、勞動合同訂立
考點內容: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考點33、行為能力
考點34、個人所得稅出租車相關:
考點內容
(1)出租車屬于個人所有,但掛靠出租汽車經營單位或企事業單位,駕駛員向掛靠單位繳納管理費的,或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將出租車所有權轉移給駕駛員的,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運營取得的收入,比照“經營所得”項目征稅。
(2)從事個體出租車運營的出租車駕駛員取得的收入,按“經營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考點35、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式
考點內容
.直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解釋】彌補以前年底虧損:
(1)企業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2)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3)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考點36、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
考點內容
(1)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不包括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其他會計業務。
考點37、外購應稅產品的扣減
考點內容
納稅人外購應稅產品與自采應稅產品混合銷售或者混合加工為應稅產品銷售的,在計算應稅產品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時,準予扣減外購應稅產品的購進金額或者購進數量;當期不足扣減的,可結轉下期扣減。
①外購原礦+自采原礦,混合為原礦銷售
【舉例】將外購價值100萬元的銅原礦和自采銅原礦混合后直接銷售,取得銷售額200萬元,已知上述金額均不含增值稅,且對外購應稅產品能夠準確核算并提供合法憑證,銅原礦適用資源稅稅率3%。
應納資源稅=(200-100)×3%=3(萬元)。
②外購選礦+自采選礦,混合為選礦銷售
【舉例】將外購價值100萬元的銅選礦和自采銅選礦混合后直接銷售,取得銷售額200萬元,已知上述金額均不含增值稅,且對外購應稅產品能夠準確核算并提供合法憑證,銅選礦適用資源稅稅率2%。
應納資源稅=(200-100)×2%=2(萬元)。
③外購原礦+自采原礦,混合洗選加工為選礦銷售
【舉例】將外購價值100萬元的銅原礦和自采銅原礦,混合加工為選礦進行銷售,取得銷售額200萬元,已知上述金額均不含增值稅,且對外購應稅產品能夠準確核算并提供合法憑證,銅原礦適用資源稅稅率3%,銅選礦適用資源稅稅率2%。
準予扣減的外購應稅產品購進金額=外購原礦購進金額×(本地區原礦適用稅率÷本地區選礦適用稅率)=100×(3%÷2%)=150(萬元)。
應納資源稅=(200-150)×2%=1(萬元)。
考點38、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考點內容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注意】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如果是既用于上述不允許抵扣項目又用于抵扣項目的,該進項稅額準予全部抵扣。
(2)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3)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4)非正常損失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以及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①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②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③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④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注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其進項稅額可抵扣。
(5)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發生按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或無形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考點39、集體合同
考點內容
集體合同是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簽訂的以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為主要內容的書面協議。包括專項集體合同、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
1.集體合同的通過程序
(1)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2)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有2/3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2/3+≥1/2)
(3)集體合同草案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2.集體合同的生效
集體合同的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3.集體合同的待遇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考點40、特殊情況下銷售額和銷售數量的確定
考點內容
(1)非獨立核算門市部
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按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
(2)“換、抵、投”
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3)包裝物押金
【解釋】啤酒、黃酒、成品油是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包裝物押金不用計算繳納消費稅。
(4)金銀首飾
①納稅人采用以舊換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征收消費稅。(與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一致)
考點41、基本存款賬戶開立 條碼支付 網絡支付
考點內容
基本存款賬戶的開立
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齊全,符合開立核準類賬戶條件的,銀行應將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文件和銀行審核意見等開戶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經其核準并核發開戶許可證后辦理開戶手續。需要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的賬戶包括基本存款賬戶(企業除外)、臨時存款賬戶(因注冊驗資和增資驗資開立的除外)、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
條碼支付的概念-條碼支付的交易驗證及限額
銀行、支付機構提供收款掃碼服務的,應使用動態條碼,設置條碼有效期、使用次數等方式,防止條碼被重復使用導致重復扣款,確保條碼真實有效。
支付賬戶的開戶要求
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支付賬戶的,應當對客戶實行實名制管理,登記并采取有效措施驗證客戶身份基本信息,按規定核對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客戶唯一識別編碼,并在與客戶業務關系存續期間采取持續的身份識別措施,確保有效核實客戶身份及其真實意愿,不得開立匿名、假名支付賬戶。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單位和個人簽訂協議,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支付機構可以為個人客戶開立Ⅰ類、Ⅱ類、Ⅲ類支付賬戶。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一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基本信息驗證,且首次在該支付機構開立支付賬戶的個人客戶,可以開立Ⅰ類支付賬戶,賬戶余額可用于消費和轉賬,余額付款交易自賬戶開立起累計不超過1000元(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自主或委托合作機構以面對面方式核實身份的個人客戶或者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三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驗證的個人客戶,可以開立Ⅱ類支付賬戶,賬戶余額可用于消費和轉賬,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1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以面對面方式核實身份的個人客戶或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五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驗證的個人客戶,可以開立Ⅲ類支付賬戶,賬戶余額可以用于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產品,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2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
客戶身份基本信息外部驗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數據庫、商業銀行信息系統、商業化數據庫等。其中,通過商業銀行驗證個人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的,應為Ⅰ類銀行賬戶或信用卡。
網絡支付的相關規定-業務與風險管理
支付機構向客戶開戶銀行發送支付指令,扣劃客戶銀行賬戶資金的,應當事先或在首筆交易時自主識別客戶身份并分別取得客戶和銀行的協議授權,同意其向客戶的銀行賬戶發起支付指令扣劃資金;
銀行應當事先或在首筆交易時自主識別客戶身份并與客戶直接簽訂授權協議,明確約定扣款適用范圍和交易驗證方式,設立與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單筆和單日累計交易限額,承諾無條件全額承擔此類交易的風險損失先行賠付責任;除單筆金額不超過200元的小額支付業務,公共事業繳費、稅費繳納、信用卡還款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發生的支付業務,支付機構不得代替銀行進行交易驗證。
考點42、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考點內容
考點43、委托加工
考點內容
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考點44、業務招待費
考點內容
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2者選其低)
(8)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注意】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口決:藥妝飲料)
【注意】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考點45、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黨組織工作經費
考點內容
考點46:加速折舊
考點內容
(1)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固定資產:
①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②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2)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舊年限的60%。
(3)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4)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包括自行建造)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考點47:稅前扣除項目的一般規定
考點內容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解釋】具體扣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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