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具有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國內優秀應屆本科生,申請推薦免試攻讀我校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條件
具體條件見《上海財經大學接受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上財研﹝2011﹞18號)》。
二、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注冊為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用戶,簽訂個人承諾,在線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有關材料,下載并打印申請表、個人陳述及專家推薦信,完成網上報名程序。我校2014年接收校外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系統開放的時間暫定為8月20日-9月25日。
申請人須通過系統上傳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電子版JPG格式,大小200K以內;
(2)本科階段歷年成績單(須加蓋教務處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個人陳述,JPG、PDF、DOC、DOCX格式;
(4)外語水平證明,如CET四、六級成績等,JPG或PDF格式;
(5)有關獲獎證書和學術科研成果(發表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JPG、PDF、RAR、ZIP格式。
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的信息必須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資格。通過網上申請系統填報和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CET四、六級證書、獲獎證書、學術科研成果等復印件)請于復試時交至申請院(系、所)。
2、打印和寄送材料
完成網上報名后,申請人須打印并寄送以下材料:
1.上海財經大學2014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表1份;
2.上海財經大學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專家推薦信2封,即需要2位專家分別推薦,且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3.所在院校教務處提供申請人獲得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須加蓋教務處公章,否則申請無效)。此證明信若在遞交申請材料階段未能簽字蓋章,可先將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表及其他申請材料寄出。獲得復試資格者,最遲須于復試時將該證明遞交所申請院系。
其中材料1和材料2為通過系統打印,寄送的截止日期為9月25日(以郵戳為準),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網上申請無效。
申請材料寄送地址及郵政編碼為:上海市國定路777號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43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地址為:國定路777號育衡樓A207室,寄送請選擇EMS或順豐快遞。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三、選拔考核程序
有關院(系、所)將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確定擬復試名單,并最遲于2013年10月中旬前組織差額復試。對于通過復試并擬被我校錄取的申請人,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寄發《外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接收函》。
擬被我校錄取的申請人須持我校接收函,到母校教務處領取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簽發(加蓋公章)的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生報名表,并在規定的時間按所在母校規定的方式辦理正式報名手續(憑校驗碼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的同學將無法被錄取。
四、其他事項
1.2014年我校可招收應屆本科生的各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
2.會計學院因已在夏令營中完成了校外推薦免試生的選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將不再接受校外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申請;經濟學院、金融學院、城市與區域科學學院(財經研究所)主要從夏令營中選拔和接收校外推薦免試生;法學院、信息管理與工程學院、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和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已從夏令營中選拔和接收了部分專業的推免生,請仔細閱讀相關學院的公告,慎重決定報考志愿。
3.申請人必須保證提交的申請表和其他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張榜公示,如果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
4.我校將根據《上海財經大學接受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上財研﹝2011﹞18號)》組織外校推薦免試的接收工作,請申請人認真閱讀相關規定。如本辦法的有關內容與教育主管部門日后下發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發文件為準,我辦將及時公告變化內容,請申請人予以密切關注。
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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