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含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校非應屆提前畢業生,須在現場報名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方能報考);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4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并在現場確認時已于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生;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專業學位無須發表學術論文):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一)中第1、2、4各項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畢業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4.報名參加新聞與傳播、翻譯(英語筆譯)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即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
(四)符合條件(一)中第1、2、4項要求的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可以報名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五) 我校既是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單位,又是接受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推薦和接收辦法已公告在校園網主頁上。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項目的推免生)須在2013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并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不得再參加統考。到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修改或查詢本人報名信息,其中招生單位、考試方式、報考專業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內容。(注:已獲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必須在10月31日前憑推薦學校發放的“校驗碼”自行登陸網報。)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的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研究方向。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西南政法大學的一個學科專業研究方向,只能選擇西南政法大學報名考試點。
(3)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任選一種。
4.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5.現役軍人、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相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
(二)所有考生均須到網報時自己選擇的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
1.報名考試點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按網報時所選擇報考點的“報名須知”中指定的地址辦理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照像。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檢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同等學力考生須一并提交在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單考生另加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推薦函、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并備復印件一份,以及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報名考試點按教育部規定當場攝像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級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交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后,不退報考費。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開通,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在復試時對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初試科目:請查閱《專業目錄》。
(二)復試工作一般在2014年5月上旬前完成。復試規則和程序等信息將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園網主頁上,復試內容及形式請閱《專業目錄》的“說明”及“復試欄”。復試通知書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園網主頁下載打印。
六、同等學力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后,一律加試。復試時,加試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兩門,加試方式為筆試,筆試科目請詳閱《專業目錄》的“同等學力加試欄”。
七、體檢
考生復試時應按我校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八、錄取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在初試、同等學力加試、復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據國家有關規定,西南政法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
(二)獎助學金:我校將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政策通過各種途徑為符合條件的碩士生提供獎學金和助學金,詳細內容參見《西南政法大學2014年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問答》或西南政法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網頁(http://www.swupl.edu.cn/yjsgzb/)。
(三)錄取為定向就業(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學術型、專業學位研究生,不享受學業獎助學金。
十、其余事項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按國家規定簽定相關定向就業合同。
若有未盡事宜,請直接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
聯系電話:023-67258892、023-67258875;圖文傳真:023-67258895。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