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育部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建設“國內一流、國際有影響的研究教學型大學”的發展目標和學科特點,現發布哈爾濱醫科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歡迎廣大有志于從事醫藥衛生事業的優秀青年報考哈爾濱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2014年哈爾濱醫科大學擬招收碩士生共計1400名左右。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有志于為人民服務的高級專門人才。
(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側重于學術理論水平、科研能力和實驗室研究能力的培養,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側重于培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培養具有較強的臨床分析思維能力,能獨立處理本學科領域內的常見病,能對下級醫師和實習醫師進行業務指導,達到衛生部頒發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中規定的第一階段培訓結束時要求的臨床工作水平,掌握本學科堅實的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能結合臨床實際,學習并掌握臨床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2、口腔醫學碩士(專業代碼:105200)
培養專業技術操作能力強為主要特征,掌握口腔臨床醫學較寬廣的基礎理論和較系統的專業知識,能獨立處理本學科領域內的常見病,達到衛生部頒發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中規定第一階段培訓結束時要求的臨床工作水平,能結合臨床實際,學習并掌握臨床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的高級口腔醫師。
3、護理碩士(專業代碼:105400)
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具有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較強的臨床分析和思維能力,能獨立解決本學科領域內的常見護理問題,并具有較強的研究、教學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專科型護理專門人才。
4、藥學碩士(專業代碼:105500)
面向藥物技術轉化、生產、流通、使用、監管等職業領域,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較好掌握藥學及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藥學專門人才。
5、臨床病理學(專業代碼:105128)
臨床病理學是臨床醫學下設的二級學科,旨在培養臨床治療需要的病理診斷學人才,是集臨床工作與科學研究于一身的復合型應用型臨床工作者。應具有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較強的臨床分析和思維能力,能獨立解決本學科領域內的常見問題。
二、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以下三方面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愿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所列的各項條件。
(二)學歷條件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往屆畢業生。
3、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指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滿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4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的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須具備大學外國語四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或成績單(425分以上)。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以及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的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7、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三)專業條件
在滿足上述學歷條件的同時,報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還需滿足報考專業的本科專業要求。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要求如下:
1、我校臨床醫學所有學科專業原則上只招收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
2、麻醉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精神醫學、康復治療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在我校臨床學科中僅可報考相同專業,但授予理學學士學位者只能報考科學學位,以上本科專業畢業生還可報考我校非臨床學科專業(非臨床學科專業在本簡章中特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西醫結合一級學科以外的學科專業)。
3、往屆非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后從事臨床工作2年以上(2012年9月1日前參加工作)并獲得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可按執業醫師證書上執業專業報考我校相應臨床醫學學科專業。
4、口腔醫學、護理學本科專業畢業生可報考本學科專業和非臨床學科專業。
5、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或其他中醫學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報考我校中西醫結合專業以及非臨床學科專業。
6、除上述1-5項報考我校臨床學科的本科專業條件要求以外,我校其他學科各招生專業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執行。理工類專業畢業生源,可報考我校各相應學科(專業),如基礎醫學、生物學、理學、工學;文科類專業畢業生源可報考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或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專業。
7、非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源如已獲得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者,可以報考我校臨床學科,但要求畢業專業及目前從事的執業專業與報考專業必須相同。未獲得執業醫師資格的非普通全日制生源及同等學力人員僅允許報考我校非臨床學科專業,錄取后,我校不負責為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提供證明材料。
8、報考護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需通過注冊護士資格考試。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哈爾濱醫科大學研究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考生未按我校相關規定報考,一經發現,我校將不予準考或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2014年碩士研究生繼續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應根據自己選擇的報考單位,選擇符合規定條件的報考點,在規定時間內依次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能補報和補確認。
(一)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和報名網址
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按下列時間和網址進行網上報名:
(1)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至22:00)
(2)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未成功者: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至22:00)
(3)報名網址: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按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獲得報名號完成網上報名,請牢記報名號。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信息有效,無需重復報名。
2、報考點
因為現場確認必須在網上申報的報考點進行,所以網報時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非應屆畢業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以方便現場確認和就近考試。如未按要求報考者,后果自負。
3、網報注意事項
(1)考生網上報名時,所填報的學科代碼和研究方向碼即對應了唯一的報考導師,一經確認不可更改。科學學位和專業學位分別有各自的學科代碼,填報志愿時請認真核對。
(2)學籍、學歷自查
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前,必須登錄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籍或學歷信息(應屆生查詢學籍,往屆生查詢學歷),打印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備用,并將驗證報告或備案表中的12位在線驗證碼數字準確填寫在報名系統備用信息中。在學信網查詢不到學籍信息的考生請核實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學期間更改過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證件號碼等),請聯系所在院校相關部門進行學籍注冊信息的更改,以確保在學信網上能夠查詢到本人學籍信息;查詢不到學歷信息的考生必須申請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具體申請辦法及程序詳見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持有國外學歷的考生或中外合作辦學只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方可參加網上報名。
所有考生在報考前必須進行學籍、學歷信息自查,由于考生本人學籍或學歷信息不匹配而導致不準考或無法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填寫的各項信息,必須與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類學籍學歷認證信息完全一致。常見報名信息錯誤類型如下:
①證件號碼錯填:數字錯填或末位“X”(誤輸入為小寫“x”)錯填;
②最后學歷錯填:本科畢業已獲畢業證書錯填成“本科結業”;
③證書號碼錯填:學歷或學位證書號碼錯填成證書流水編號(正確應填寫帶有學校代碼或畢業年份的學校證書編號);
④畢業日期或獲學位日期錯填;
⑤應屆本科畢業生錯填或漏填在學注冊學號等。
報考考生必須重視以上常見錯誤信息,并認真填寫其他報名信息選項,報名信息中的通訊方式(含手機、固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檔案所在單位等),在2014年最終錄取并獲得錄取通知書之前必須保證有效暢通,如因變更等造成聯系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名信息、自然信息、認證信息三者必須完全一致,方可參加入學考試。
(二)現場確認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網報所選擇的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的原件、復印件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國外學歷須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時需出具大學外國語四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或成績單(425分以上)原件及復印件。
同等學力人員、非普通全日制生源及往屆非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需審驗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的原件,提交復印件。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初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入學考試
(一)初試部分
1、準考證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須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必須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2、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具體考試科目如下(如有變動,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科目 | 2014年1月4日 | 2014年1月5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論 | 業務課一 |
14:00-17:00 | 外國語 | 業務課二 |
①考試科目一為思想政治理論(100分)、考試科目二為外國語(100分)均為全國統考,參見教育部考試大綱。
②醫學門類碩士研究生招生,根據教育部規定初試科目為三門,第三門考試科目為專業基礎綜合(300分)。
醫學門類專業基礎綜合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等見下表:
考試科目 | 考試內容 | 命題方式 | 題型 | 參考書目 |
西醫綜合 | 考試大綱 | 全國統考 | 客觀題 | 教育部考試大綱 |
中醫綜合 | 考試大綱 | 全國統考 | 客觀題 | 教育部考試大綱 |
護理綜合 | 護理學導論、基礎護理學、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 | 學 校 自 主 命 題 | 客觀題 | 《護理學導論》人民衛生出版社 第2版 李小妹主編;《基礎護理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第4版 李小寒主編;《內科護理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第4版 尤黎明主編;《外科護理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第4版 曹偉新主編 |
衛生綜合 | 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毒理學 | 客觀題 | 《流行病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七版)李立明主編;《衛生統計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六版)方積乾主編;《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六版)金泰廙主編;《環境衛生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六版)楊克敵主編;《營養與食品衛生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七版)孫長顥主編;《毒理學基礎》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六版)王心如主編 | |
口腔綜合 | 口腔內科、口腔頜面外科、口腔修復、口腔解剖生理、口腔組織病理、口腔正畸學 | 客觀題 | ||
數學綜合 | 微積分、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 主、客觀題 | 《高等數學》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同濟大學應用數學系;《數學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華東師范大學數學系;《高等代數》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王萼芳主編;《概率論基礎》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李賢平主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盛驟主編 | |
管理綜合 | 社會醫學、衛生管理學、衛生經濟學、組織行為學 | 主觀題 | 《社會醫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三版)李魯主編;《衛生管理學基礎》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一版)張亮主編;《衛生經濟學》案例版 科學出版社 高麗敏 劉國祥主編;《組織行為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一版)陳力主編 | |
藥學綜合(學術型考試科目代碼:612;專業學位考試科目代碼:349) | 藥理學、藥劑學、藥物分析 | 主觀題 | 《藥理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七版)楊寶峰主編 ;《藥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七版)崔福德主編;《藥物分析》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七版)杭太俊主編 | |
化學綜合 | 天然藥物化學、有機化合物光譜解析 | 主、客觀題 | 《天然藥物化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六版)吳立軍主編;《有機化合物光譜解析》中國醫學科技出版社(第三版)吳立軍主編 |
③理學門類中生物學一級學科所涵蓋的所有二級學科(生理學、遺傳學、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神經生物學、生物物理學)、生物醫學工程一級學科和法學門類的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初試科目仍為四門,第三門為業務課一考試科目(150分),第四門為業務課二考試科目(150分)。
業務課一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見下表:
考試科目 | 考試內容 | 命題方式 | 題型 | 參考書目 |
生物綜合一 | 細胞生物學(50分)、分子生物學(50分)、遺傳學(50分) | 學 校 自 主 命 題 | 客觀題 | 《醫學細胞生物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四版)陳譽華主編;分子生物學參考《生物化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六版)周愛儒主編;其余參考書目同“業務課二考試科目”所用參考書目 |
生物綜合二 | 生理學(50分)、生物化學(50分)、分子生物學(50分) | |||
數學分析與線性代數 | 主、客觀題 | 《高等數學》北京大學出版社 李忠 周建瑩主編;《Introduction to Linear Algebra》Johnson 機械工業出版社;《線性代數》清華大學出版社 王萼芳主編 |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150分) | 主觀題 | 《馬克思主義原理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年修訂版 |
業務課二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見下表:
考試科目 | 命題方式 | 題型 | 參考書目 |
生物化學 | 學 校 自 主 命 題 | 主 觀 題 | 《生物化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六版)周愛儒主編 |
神經生物學 | 《神經科學基礎》清華大學出版社(第一版)茹立強、王才源、殷光甫主編 | ||
生理學 | 《生理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七版)朱大年主編 | ||
遺傳學 | 《醫學遺傳學》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第三版)傅松濱主編 | ||
生物信息學基礎 | 《生物信息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李霞 李亦學 廖飛主編 | ||
概率論 | 《概率論與信息論基礎》哈爾濱出版社 張瑞杰 楊興云 張慶普主編 |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修訂 | ||
醫學倫理學 | 八年制衛生部規劃教材《醫學倫理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王明旭主編 2010年 | ||
細胞生物學 | 《醫學細胞生物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四版)陳譽華主編 |
(二)復試部分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復試成績將計入考試總成績,是錄取工作的重要指標,請考生給予高度重視。
1、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及復試時間
國家初試成績公布后,請關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發布的最新相關信息,我校將根據國家劃定的復試最低分數基本要求,結合我校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分門類和學科確定我校復試分數線和名單。
2、復試筆試部分
復試筆試科目分外國語和專業課科目,題型為主觀題,專業課所考科目為招生專業目錄中“復試專業筆試科目”欄所列科目,專業課科目滿分為100分,外國語滿分為50分,均計入總成績。
3、復試面試部分
學校將統一組織面試,面試按三級學科進行。面試將對考生外國語聽說能力,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人文素質、道德品質、心理健康情況、舉止表達和禮儀等綜合素質進行考核,滿分100分。
4、同等學力加試
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報考我校的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期間加試兩科主干課程,加試課程范圍為:人體解剖學、病理學、生理學、生物化學、免疫學、衛生統計學,但所選科目不能與本人報考專業的初試考試科目相同。例如:初試為西醫綜合的考生,加試科目不得選生理學、病理學、生物化學。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復試資格審查
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的審查。往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
除提交以上證明材料外,同等學力人員須提交大學外國語四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或成績單(425分以上)的原件和復印件。非臨床醫學專業往屆畢業生報考臨床醫學專業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體報考規定者,不予準考或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體檢
所有錄取考生必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院系代碼及名稱
001 基礎醫學院、002 公共衛生學院、003 地病中心、004 第一臨床醫學院、005 第二臨床醫學院、006 第三臨床醫學院、007 第四臨床醫學院、008 藥學院、009 生物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010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011 大慶校區、012 口腔醫學院。
七、其他相關問題說明
(一)關于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
我國于1981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當初以培養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授予學位的類型主要是學術型學位,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碩士、博士學位”。上世紀90年代初,為了加速培養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需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設置了專業學位。專業學位與學術型學位處于同一層次,培養規格各有側重,在培養目標上有明顯差異。學術型學位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培養大學教師和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而專業學位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培養在專業和專門技術上受到正規的、高水平訓練的高層次人才,授予學位的標準要反映該專業領域的特點和對高層次人才在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學術能力上的要求。
(二)錄取類別及學費收繳
我校將按照2014年國家及省里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三)錄取及報到
學校確定錄取后,將于6月中旬左右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來校報到。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其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身體檢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者一律予以退回。
(四)研究成果歸屬
學生在學期間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識產權均歸哈爾濱醫科大學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資料均必須依組卷要求完整存檔(包括原始數據)。在學或畢業后任何時間學生以相應數據為基礎發表的各類型科研論文及成果和申報評獎時,其知識產權均屬哈爾濱醫科大學,必須署名哈爾濱醫科大學為第一作者及單位,署名導師為通訊作者,通訊作者單位為哈爾濱醫科大學。論文發表必須經導師同意。如有違約,哈爾濱醫科大學在國家及各級法律法規之下,依法采取各種形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招生咨詢
1、哈爾濱醫科大學主頁:http://www.hrbmu.edu.cn(點擊進入“研究生教育”)
2、聯系電話:0451-86671349;聯系人:朱研;傳真:0451-87503167
3、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保健路157號
4、郵編:150081
(六)我校研究生學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輔導材料,不出售歷年考試試題,不舉辦任何類型的輔導班。
本簡章由哈爾濱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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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