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數
我校2014年擬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500名左右。因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規模預計在2014年3月份,我校2014年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人數是參考歷年擬定的。待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規模后,各專業招生人數再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二、學費及資助
根據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文件要求,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碩士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
我校將在上海市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的基礎上,構建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長獎學金、學業獎學金、企業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獎助體系。助學金及獎學金資助覆蓋面將達到100%,具體學費及資助情況按我校即將出臺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此外,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表現優異的可獲得國家獎學金獎勵,碩士研究生每人獎勵2萬元(2012年我校共有10名碩士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在校研究生還可通過“三助”崗位獲得勞務報酬及助研津貼。
三、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五)同等學力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下表:
考生類別 | 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 <2013年<11月10日>>前需郵寄至研招辦的材料(復印件) |
國家承認高職高專畢業學歷 | 符合下列條件按同等學力報考: 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4年9月1日); ②通過國家組織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 8門以上主干課程的考試; ③獲得英語四級(CET-4)證書或獲得通過的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以上); ④不得跨專業報考; ⑤初試合格后加試2門專業課;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一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 二代身份證、大專畢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的8門課程成績單、英語四級(CET-4)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學術論文 |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 按同等學力報考,滿足同等學力報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條,提供的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部門開具并至少含有相應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 | 二代身份證、本科結業證書、本科課程成績單、英語四級(CET-4)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學術論文 |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 按同等學力報考,滿足同等學力報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條,提供的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部門開具并至少含有相應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 | 二代身份證、學生證、本科課程成績單、英語四級(CET-4)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學術論文 |
注:
1、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方可報考。
2、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3、同等學力考生在現場確認前(即2013年11月10日之前),須將相關證書(證明)的復印件寄到我校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現場確認。如逾期我辦仍未收到相關材料,按考生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處理。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
四、推薦免試
我校接收各校推薦應屆本科優秀畢業生免試直升碩士研究生,熱忱歡迎全國各高校中獲得推薦免試資格(取得畢業學校發放、經省(市)招辦蓋章的推薦免試表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考生可瀏覽我校研究生處網頁查詢有關申請手續。
五、報考辦法及受理日期: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3年10月10—31日(2013年9月25—28日為應屆生預報名階段,預報名的信息為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和《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并按我校要求提供相關真實材料。
7、考生網上報名時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證號、通信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必須準確無誤。歷屆本科畢業考生提供的學歷、學位證書編號必須準確無誤。
8、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根據網報時選擇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考生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3.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六、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而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階段,均取消其資格。
七、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復試:
(一)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具體審查辦法將在2014年4月初另行公布。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九、錄取:
(一)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幾點說明: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三)招生專業目錄中的“擬招人數”欄所列人數為參考人數,錄取時,各專業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規模數和實際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
(五)所有考生須滿足報考條件。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考生須認真閱讀報考條件,確定自己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如不滿足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即使通過了考試,我校也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同等學力考生在現場確認前,須將相關證書的復印件寄到我校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
(七)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審查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咨詢方式:
單位代碼:10256
電話/傳真:021-65709312E-mail:yzb@shiep.edu.cn
網址:http://yjsc.web.shiep.edu.cn/web/index.asp
通訊地址:上海市平涼路2103號電力學院研究生處11號信箱
郵政編碼:200090
注:以上招生簡章內容若與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今后頒布的規定有不符之處,須按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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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