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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財經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表時間:2013/11/11 11:25:11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一、招生計劃

2014年,我校共有61個學科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外,其它專業均不招收在職碩士研究生。具體內容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招生專業目錄所列招生人數為“擬招生人數”,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2014年下達的指標為準,并根據各專業報考及上線情況做適當調整。

2014年,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發放獎、助學金。具體的收費標準和相應的獎、助學金制度將另行公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市、區)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即山東財經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3775);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地處一區,我校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在“國家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確定后再作公布。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軍隊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系。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五、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1月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5日下午 業務課二

初試科目具體名稱詳見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為:

第一單元: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第二單元:201-英語一、204-英語二

第三單元:301-數學一、303-數學三

第四單元: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其他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詳見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負責通知。

六、復試

(一)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中旬。復試具體時間、地點、細則將于三月底在我校網站公布。

(二)復試內容:一般包括英語筆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含英語聽力、口語)。

(三)復試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生源充足的專業按1:1.2的比例復試,生源不足的專業在引進調劑生源后復試比例不低于1:1.1。

(四)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需加試。

(五)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八、體檢

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具體內容詳見《山東財經大學招生體檢要求細則》。

九、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考生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我校研究生部請假,并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新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將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十、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我校將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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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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