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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法規
單 元 | 細 耳 | 要 點 | |
一、執業醫師法 | 1.概述 | 醫師的基本要求及職責 | |
2.考試和注冊 | (1)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 (2)醫師資格種類 (3)醫師執業注冊及其執業條件 (4)準予注冊、不予注冊、注銷注冊、變更注冊、重新注冊的適用條件及法定要求 (5)對不予注冊、注銷注冊持有異議的法律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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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執業規則 | (1)醫師在執業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 (2)醫師執業要求 (3)執業助理醫師的執業范圍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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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和培訓 | (1)醫師考核內容 (2)醫師考核不合格的處理 (3)表彰與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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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責任 | 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 ||
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1.概述 | 醫療機構的含義 | |
2.醫療機構執業 | (1)醫療機構執業要求 (2)醫療機構執業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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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 1.概述 | (1)條例的適用范圍 (2)醫療事故的含義 (3)處理醫療事故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4)醫療事故的分級和分級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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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 | (1)病歷書寫、復印或者復制 (2)告知與報告 (3)病歷資料的封存與啟封 (4)尸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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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 | (1)鑒定的提起 (2)鑒定組織及其分工 (3)鑒定專家組的產生和組成 (4)鑒定原則和依據 (5)鑒定程序和要求 (6)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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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醫療事故的行政處 理與監督 |
(1)衛生行政部門對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的處理 (2)醫療事故爭議的行政解決及要求 (3)衛生行政部門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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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醫療事故的賠償 | (1)醫療事故賠償爭議的解決途徑及要求 (2)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的因素 (3)醫療事故賠償項目、適用標準和計算方法 (4)醫療事故賠償費用的結算和支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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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罰則 | (1)衛生行政部門的法律責任 (2)醫療機構的法律責任 (3)醫務人員的法律責任中國執業醫師/考試網編輯整理 (4)非法行醫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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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母嬰保健法 | 1.概述 | 立法宗旨 | |
2.婚前保健 | (1)婚前保健的內容 (2)婚前醫學檢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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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孕產期保健 | (1)孕產期保健服務的內容 (2)孕產期醫學指導 (3)終止妊娠 (4)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5)產婦、嬰兒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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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術鑒定 | (1)鑒定機構 (2)鑒定人員 (3)回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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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管理 |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許可 | ||
6.法律責任 | 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 ||
五、傳染病防治 法 |
1.概述 | (1)傳染病防治原則 (2)傳染病的分類 (3)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適用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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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染病預防 | (1)預防接種. (2)傳染病監測 (3)傳染病預警制度 (4)傳染病茵種、毒種管理 (5)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職責 (6)醫療機構的職責 (7)傳染病患者、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患者合法權益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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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疫情報告、通報和公布 | (1)傳染病疫情的報告 (2)傳染病疫情的通報 (3)傳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布 中國執業醫師考試網編輯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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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疫情控制 | (1)傳染病控制 (2)緊急措施 (3)疫區封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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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醫療救治 | (1)醫療救治服務網絡建設 (2)提高傳染病醫療救治能力 (3)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救治的管理性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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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責任 | (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法律責任 (2)醫療機構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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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艾滋病防治條例 | 1.概述 | (1)艾滋病防治原則 (2)不歧視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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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預防與控制 | (1)艾滋病監測 (2)艾滋病自愿咨詢和自愿檢測制度 (3)艾滋病患者隱私權的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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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治療與救助 | 醫療衛生機構的責任 | ||
4.法律責任 | 醫療衛生機構的法律責任 | ||
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 1.概述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含義 | |
2.報告與信息發布 |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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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藥品管理法 | 1.概述 | 藥品的含義 | |
2.藥品管理 | (1)禁止生產、銷售假藥 (2)禁止生產、銷售劣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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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藥品監督 |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 | ||
4.法律責任 |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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