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組織、政工)處: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7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6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按照國家2016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安排,我省組織英語科目考試;俄語科目考試在北京、黑龍江、新疆設置考區;德語科目考試在北京、上海設置考區;西班牙語在北京設置考區。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語種 | 級別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科目 | |
英語 | 二、三級 | 11月6日 | 9∶30-11∶30 | 筆譯綜合能力 |
14∶00-17∶00 | 筆譯實務 |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級別筆譯考試均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其中《筆譯綜合能力》在答題卡上作答,《筆譯實務》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如下事項:
(一) 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
(二) 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 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只允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試人員還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但不得攜帶電子詞典。考試時每人配草稿紙一張,與試卷一并發放,考后統一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報考條件
(一)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17號)規定,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的,不限制報名條件,凡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含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現有的206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2)。“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須加蓋學校公章(樣式見附件1)。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工作內容 | 工作時間 | 備注說明 |
網上報名 | 8月25日9:00至9月6日16:00 | 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 |
現場審核 | 9月5日9:00至 9月7日16:00 | 青島海爾路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一樓大廳) |
網上繳費 | 8月25日9:00至9月8日16:00 | 考生須認真核對繳費是否成功,以免錯過繳費時間 |
打印準考證 | 11月1日9:00至11月6日14:30 | 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 |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8月25日9∶00—9月6日16∶00;
繳費時間:8月25日9∶00—9月8日16∶00。
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選擇單位或學校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合格證書由該考區所屬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考試級別、專業造成不能正常參加考試或影響考試成績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我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在濟南市和青島市設置考區。
六、現場審核確認及準考證打印
報考免試二級《筆譯綜合能力》的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后,打印《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或學校審核、蓋章后,務必于規定時間內到青島海爾路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一樓大廳)辦理資格審核、確認手續。應試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
(一)現場審核時間:9月5日-9月7日(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資格審核期間,接受審核的具體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提供材料要求
免試二級《筆譯綜合能力》的應試人員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或學校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見附件1)1份。
(三)報考二級(全科)及三級翻譯的應試人員無需到現場辦理資格審查,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后即可進行繳費。
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四)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11月1日9∶00—11月6日14∶ 30。
七、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信息設置為: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考試科目 |
009.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 02.二級 | 01.英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
41.英語筆譯(1科) | 2.筆譯實務 | ||
03.三級 | 01.英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
八、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轉發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6號)和《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89號)規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每人65元。
九、考試用書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系。
十、其他事項
1、考試紀律: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等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嚴肅處理。
2、證書發放:資格證書經人社部考試中心、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制作發放,到達我市后,將在“青島人事考試網”證書辦理欄目發布相關證書辦理通知,請應試人員根據通知要求辦理證書。
3、發票領取:請應試人員考后妥善保管準考證,如需考務費發票,必須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準考證到青島市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一樓大廳人才培訓窗口領取考務費發票。
請各區市、各部門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考試報名宣傳力度,努力為廣大應試人員提供一個良好、便捷的報考環境。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附件2.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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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