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106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的通知》(湘教發(fā)〔2015〕39號)和《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湘教發(fā)〔2015〕43號)的要求,現(xiàn)將我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與時間
類別 \ 時間 | 11月1日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yè)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5.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6.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綜合素質(zhì)”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皩W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納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進行考查。
二、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考生應在戶籍、學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市州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及其畢業(yè)前一年級學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但所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有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都需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下同)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報名方式、流程和準考證打印
1.日程安排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生報名日期為9月16-23日;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網(wǎng)上審核日期為9月18-24日;考生網(wǎng)上繳費截止日期為9月26日;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0月26-31日。
2.報名流程
考生從報名網(wǎng)站首頁“網(wǎng)上報名(湖南)”入口點擊進入報名登錄頁面→注冊取得登錄密碼(帳號為本人身份證號)→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筆試報名→選擇考區(qū)(市、州)→選擇類別→選擇科目→完成網(wǎng)上填報報名信息→等待網(wǎng)上審核→審核通過考生再次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在線支付考試費(完成筆試報名確認)→安全退出。
3.報名具體步驟
第一步,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
第二步,注冊。(每次)筆試報名前,考生須(重新)注冊取得網(wǎng)報系統(tǒng)登錄密碼(帳號為本人身份證號)。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先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電子版),承諾遵守考試紀律,違反考試紀律時,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接受教育考試機構的處理;再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個月以內(nèi)的免冠正面證件照(不允許帶帽子、頭巾、發(fā)帶、墨鏡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佳;
(4)建議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圖畫,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
第三步,填報??忌鷳磻艏蛉耸玛P系或學籍關系(在校生)所在地選擇考區(qū),根據(jù)本人所學專業(yè)選擇報考類別和科目。網(wǎng)上審核確認前,考生可修改網(wǎng)上已填報信息。
第四步,審核??忌却兄萁逃荚嚈C構在48小時之內(nèi)網(wǎng)上審核通過(僅審核考生應填報的項目是否齊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負責對考生報名條件進行審核)。請考生在審核日期內(nèi)隨時登錄網(wǎng)報系統(tǒng)查驗審核狀態(tài)。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在審核時段期間內(nèi)修改個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過審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將不再被審核通過。如未通過審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詢所選考區(qū)所在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
第五步,繳費。網(wǎng)上審核通過后,在網(wǎng)上繳費確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看審核結果并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在線支付考試費。繳費后考生可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中查詢報名是否成功。未經(jīng)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能網(wǎng)上支付考試費。審核通過,逾期未在網(wǎng)上繳納考試費的考生,報名系統(tǒng)將視其為放棄報考,并自動注銷該生當次報考信息。繳費成功后考生報名成功。
4.打印準考證時間
成功報名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2015年10月26日—10月31日)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報名系統(tǒng),根據(jù)提示下載pdf準考證文件。下載后,仔細核對個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準考證。確有困難無法打印者,可到所屬考區(qū)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申請免費打印領取準考證。
5.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本人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等待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網(wǎng)上審核確認。考生應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報考信息一經(jīng)審核確認,不許更改。禁止委托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 湖南考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網(wǎng)上審核確認只核驗并確認考生報考信息的規(guī)范性,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情況并選擇報考類別。不符合報名條件投機報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者,后果自負(在面試報名現(xiàn)場審查中將被取消面試資格或后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考試成績無效)。
(3)所有考生筆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并上傳個人照片,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已獲得的成績。
(4)如考生忘記網(wǎng)報登錄密碼可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操作,報名系統(tǒng)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fā)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手機號碼下。因此,考生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切勿更換手機號碼。
四、考試內(nèi)容與方式
1.考試內(nèi)容
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yè)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yè)道德、法律法規(guī)知識、科學文化素養(yǎng)、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2.考試方式
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采用紙筆方式進行。
五、考試收費
考生根據(jù)湖南省發(fā)展與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收費試行標準的批復》(湘發(fā)改價費〔2015〕745號)規(guī)定的筆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繳納報名考試費。
六、考試成績的查詢及復核
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可于11月30日起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查詢本次考試成績??忌鐚Ρ救说墓P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nèi)按規(guī)定程序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復核申請(以郵件方式發(fā)送至skc409@163.com)。申請須注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需復核科目、網(wǎng)上查詢到的成績、聯(lián)系電話。省教育考試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試中心復核結果后以郵件方式通知考生。
教育部確定筆試合格線。筆試單科合格成績兩年有效。如上一考次有未通過課程的考生報名時只選擇未通過課程即可。考生筆試各科成績合格并在有效期內(nèi)的,方有資格參加面試報名。筆試沒有書面合格證明,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申請人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七、違規(guī)處理
對于考試過程中考生的違規(guī)行為,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認定和處理。
八、其他事項
1.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不指定教材,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信息請考生自行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查詢、下載。
2. 其他考試有關事項請考生關注并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湖南教育政務網(wǎng)”(http://www.hnedu.gov.cn/index.html)、“湖南省教育考試院”(http://www.hneao.edu.cn/index.asp)或“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發(fā)展網(wǎng)”(http://www.hnteacher.net)查詢。政策咨詢:0731- 88607919 ;考務咨詢:0731-88090255。
3.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各考區(qū)(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聯(lián)系地址和電話如下表:
序號 | 考區(qū)名稱 | 筆試政策咨詢部門 | 咨詢電話 |
1 | 長沙市 | 長沙市教育考試院社考科 | 0731-88626508 |
0731-88626506 | |||
2 | 株洲市 | 株洲市教育考試院社考科 | 0731-22663700 |
0731-22663703 | |||
3 | 湘潭市 | 湘潭市教育考試院自考科 | 0731-55588810 |
4 | 衡陽市 | 衡陽市教育局教師科 | 0734-8811315 |
0734-8811313 | |||
衡陽市教育考試院社考科 | 0734-8811394 | ||
0734-8811460 | |||
0734-8811327 | |||
5 | 邵陽市 | 邵陽市教育考試院 | 0739-5603958 |
6 | 岳陽市 | 岳陽市招考辦(市教育體育局207室) | 0730-8805532 |
岳陽市中小學教師發(fā)展中心(市廣播電視大學實訓樓115室) | 0730-8963658 | ||
7 | 常德市 | 常德市招考辦考試 | 0736-7712908 |
常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 0736-7721620 | ||
8 | 張家界市 | 張家界市教育考試院 | 0744-8222113 |
9 | 益陽市 | 益陽市教育考試院 | 0737-4224310 |
10 | 婁底市 | 婁底市教育考試院 | 0738-8313172 |
0738-8313331 | |||
11 | 郴州市 | 郴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辦 | 0735-2850286 |
12 | 永州市 | 永州市教育考試院 | 0746-8211560 |
13 | 懷化市 | 懷化市教育考試院 | 0745-2722461 |
0745-2710212 | |||
14 | 湘西自治州 | 湘西自治州教育考試院社考科 | 0743-8221935 |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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