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7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為 2017年6月18日—6月29日。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吉人社辦字〔2017〕45號
關于做好2017年度價格鑒證師(收尾考試)、一級建造師、注冊測繪師、設備監理師、通信專業技術人員、房地產估價師、審計和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價格鑒證師(收尾考試)、一級建造師、注冊測繪師、設備監理師、通信專業技術人員、房地產估價師、審計和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網上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報名文件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并在網上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后方可報考。請考生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定,確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條件要求的學歷或學位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一)網上報名時間:注冊設備監理師報名時間為 2017年6月23日—7月4日,其它7種考試報名時間為 2017年6月18日—6月29日。
1、通信、房地產估價師和統計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須使用標準的IE6或IE8瀏覽器,登錄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ww.jlzkb.com)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考生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2、價格鑒證師(收尾考試)、一級建造師、注冊測繪師和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注冊及照片處理。考生按系統提示注冊,注冊時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內),“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
(2)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考生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3、審計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2017年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均通過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官方網站設在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的“審計考試專區”進行,網址為:http://www.icnao.cn/auditexam。
(1)注冊。按照網站提示設置用戶名和密碼進行注冊,注冊后登錄系統,點擊“網上報名”填寫姓名和證件號碼等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2)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最大不能超過5M,像素大于300*215,照片必須清晰,嚴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考生可使用網站自帶“照片在線剪切”工具進行處理。
(5)報名信息確認及審核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網上繳費成功后報名完成。
(二)網上繳費時間與網上報名時間相同
報名信息確認無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查看“繳費狀態”確定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考前一周內,報考通信、統計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的考生登錄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報考價格鑒證師(收尾考試)、一級建造師、注冊測繪師和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的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審計考試的考生登錄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官方網站,在“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備注 |
價 格 鑒 證 師 收 尾 考 試 |
9月16日 |
上午08:30-11:00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下午13:00-15:30 法學基礎知識 下午16:3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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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請與中國價格協會聯系,電話010-68033566。收尾考試仍以2010版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為適應近年來部分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特編發了《法學基礎知識》和《價格政策法規》兩科補充用書。原用書與補充用書不一致之處,以補充用書為準。 |
9月17日 |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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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級 建 造 師 |
9月16日 |
上午0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正確填(涂)試卷代碼;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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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
上午0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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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冊 測 繪 師 |
9月16日 |
下午14:00-16:30 |
前2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測繪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有關考試大綱和教材事宜,請與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聯系,電話010-63881412。 |
9月17日 |
上午08:30-11:00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下午14:00-17:00 測繪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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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冊 設 備 監 理 師 |
9月23日 |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有關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事宜,請登錄中國設備監理協會網站培訓教材欄目購買,聯系電話:010-68516950。 凡通過2017年考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者,請及時登錄中國設備監理協會網站辦理登記事宜。中國設備監理協會網址:www.capec.org.cn。 |
9月24日 |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8:00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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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信 |
9月23日 |
初級:上午09:00-11:00 通信專業綜合能力 下午14:00- 17:00 通信專業實務 中級:上午09:00-11:00 通信專業綜合能力 下午14:00- 17:00 交換技術、傳輸與接入、終端與業務、互聯網技術、設備環境 |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 |
房 地 產 估 價 師 |
10月14日 |
上午09:00—11:30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自備計算器)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在答題紙上作答,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 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10月15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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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計 |
10月22日 |
高級: 上午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 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審計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在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官方網站上發布,考生可免費下載。 |
中、初級: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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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 計 |
10月22日 |
高級: 上午0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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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初、中級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2017年度統計初、中級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考試大綱,高級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發布。 |
中、初級: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中級)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初級)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中級)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初級) |
三、考后網上資格審核
(一)網上資格審核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國家考試成績或合格標準公布后,省人事考試網將發布考后網上資格審核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對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需準備的材料如下:
1、報考條件要求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掃描件和相應畢業證書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掃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的掃描件。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無法提供的考生憑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也可進行資格審核。《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供。地址:長春市金川街151號。特別提示:出具該報告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有需要的考生請務必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2、由單位法人出具的《學歷學位及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掃描件,應屆畢業生報考通信、審計、統計初級資格的預合格考生需準備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掃描件,以上證明樣式詳見相應考試的考后網上資格審核公告。
3、社會在職考生需準備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或《營業執照》掃描件。
4、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掃描件。
(二)網上資格審核有關規定
1、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作為暫定合格標準,在資格審核公告中將公布預合格人員名單。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考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時間,在國家有關部委網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
2、預合格考生請隨時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或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相關考試考后審核的消息,官方微信號為:jlsrskszx,考試機構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預合格考生。網上提交完相關材料后,請隨時密切關注考后審核系統考試機構給出的審核意見,并按相關要求及時辦理。
3、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網上審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4、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專業工作年限、專業資格等有關報考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后,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在報名表上簽名或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即視為其同意報考并證明該考生相關信息真實準確,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5、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2011年3月15日發布的人社部令第12號廢止。人社部令第31號規定對考生考試過程當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做了明確處理規定,其中考生在考試過程當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三)根據《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采用技術手段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證書領取
(一)國家下發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二)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考后網上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三)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加強網上資格審核用戶權限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審核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高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實施以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此通知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通知。
1.報考條件
2.考試收費標準
3.一級建造師注冊專業對照表(本科)
分類 |
98年-現在專業名稱 |
93-98年專業名稱 |
93年前專業名稱 |
---|---|---|---|
本 專 業 (工程、工程經濟) |
土木工程 |
礦井建設 |
礦井建設 |
建筑工程 |
土建結構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巖土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
||
城鎮建設 |
城鎮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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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土建工程 |
鐵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橋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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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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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工程 |
|
||
涉外建筑工程 |
|
||
土木工程 |
|
||
建筑學 |
建筑學 |
建筑學,風景園林,室內設計 |
|
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
無線電物理學 |
無線電物理學,物理電子學,無線電波傳播與天線 |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生物醫學與信息系統 |
||
信息與電子科學 |
|
||
電子科學 與技術 |
電子材料與無器件 |
電子材料與元器件,磁性物理與器件 |
|
微電子技術 |
半導體物理與器件 |
||
物理電子技術 |
物理電子技術,電光源 |
||
光電子技術 |
光電子技術,紅外技術,光電成像技術 |
||
物理電子和光電子技術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及應用 |
計算機及應用 |
|
計算機軟件 |
計算機軟件 |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
軟件工程 |
|
||
計算機器件及設備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露天開采,礦山工程物理 |
|
礦物加工工程 |
選礦工程 |
選礦工程 |
|
礦物加工工程 |
|
||
勘察技術與工程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應用地球化學 |
地球化學與勘察 |
||
應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礦場地球物理 |
||
勘察工程 |
探礦工程 |
||
本 專 業 (工程、工程經濟) |
測繪工程 |
大地測量 |
大地測量 |
測量工程 |
測量學,工程測量,礦山測量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地圖學 |
地圖制圖 |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機場工程 |
|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 |
總圖設計與運輸 |
||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船舶與 海洋工程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藝及設備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
水利水電 工程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
|
水利水電工程 |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水工結構工程 |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陸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資源規劃及利用 |
|
熱能與
|
熱力發動機 |
熱能動力機械與裝置,內燃機,熱力渦輪機,軍用車輛發動機,水下動力機械工程 |
|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
|
||
熱能工程 |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電廠熱能動力工程,鍋爐 |
||
制冷與低溫技術 |
制冷設備與低溫技術 |
||
能源工程 |
|
||
工程熱物理 |
|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
冷凍冷藏工程 |
制冷與冷藏技術 |
||
冶金工程 |
鋼鐵冶金 |
鋼鐵冶金 |
|
有色金屬冶金 |
有色金屬冶金 |
||
冶金物理化學 |
冶金物理化學 |
||
冶金 |
|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
環境監測 |
環境監測 |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農業環境保護 |
農業環境保護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本 專 業 (工程、工程經濟) |
金屬材料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壓力加工 |
金屬壓力加工 |
||
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腐蝕與防護 |
腐蝕與防護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 |
無機非金屬材料,建筑材料與制品 |
|
硅酸鹽工程 |
硅酸鹽工程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鉆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
油氣儲運工程 |
石油天然氣儲運工程 |
石油儲運 |
|
化學工程 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石油加工,工業化學,核化工 |
|
化工工藝 |
無機化工,有機化工,煤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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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工 |
高分子化工 |
||
精細化工 |
精細化工,感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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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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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分析 |
工業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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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化學工程 |
電化學生產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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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催化 |
工業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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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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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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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學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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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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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制藥 |
微生物制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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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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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酵工程 |
發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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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專 業 (工程、工程經濟) |
制藥工程 |
化學制藥 |
化學制藥 |
生物制藥 |
生物制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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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制藥 |
中藥制藥 |
||
制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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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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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
城市燃氣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
||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
|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無線通信,計算機通信 |
||
計算機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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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工程 |
無線電技術,廣播電視工程,電子視監,電子工程,水聲電子工程,船舶通信導航,大氣探測技術,微電子電路與系統,水下引導電子技術 |
|
應用電子技術 |
應用電子技術,電子技術 |
||
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圖象傳輸與處理,信息處理顯示與識別, |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
廣播電視工程 |
|
||
電子信息工程 |
|
||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 |
|
||
電子與信息技術 |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
刑事照相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制造工程,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工程 |
|
機械設計及制造 |
機械設計及制造,礦業機械,冶金機械,起重運輸與工程機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機械,紡織機械,儀器機械,印刷機械,農業機械 |
||
機車車輛工程 |
鐵道車輛 |
||
汽車與拖拉機 |
汽車與拖拉機 |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傳動及控制,流體控制與操縱系統 |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
機械電子工程 |
電子精密機械,電子設備結構,機械自動化及機器人,機械制造電子控制與檢測,機械電子工程 |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
林業與木工機械 |
林業機械 |
||
測控技術 與儀器 |
精密儀器 |
精密儀器,時間計控技術及儀器,分析儀器,科學儀器工程 |
|
光學技術與光電儀器 |
應用光學,光學材料,光學工藝與測試,光學儀器 |
||
檢測技術及儀器儀表 |
檢測技術及儀器,電磁測量及儀表,工業自動化儀表,儀表及測試系統,無損檢測 |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
熱工計量測試 |
熱工計量測試 |
||
力學計量測試 |
力學計量測試 |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
檢測技術與精密儀器 |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繼電保護與自動遠動技術 |
|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高電壓技術及設備,電氣絕緣與電纜,電氣絕緣材料 |
||
電氣技術 |
電氣技術,船舶電氣管理,鐵道電氣化 |
||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
電機,電器,微特電機及控制電器 |
||
光源與照明 |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
工程管理 |
管理工程 |
工業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郵電管理工程,物資管理工程,基本建設管理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
|
||
國際工程管理 |
|
||
房地產經營管理 |
|
||
工業工程 |
工業工程 |
|
|
相近專業 |
航海技術 |
海洋船舶駕駛 |
海洋船舶駕駛 |
輪機工程 |
輪機管理 |
輪機管理 |
|
交通運輸
|
交通運輸 |
鐵道運輸,交通運輸管理工程 |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汽車運用工程 |
||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
|
||
自動化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工業自動化 |
工業自動化,工業電氣自動化,生產過程自動化,電力牽引與傳動控制 |
||
自動化 |
|
||
自動控制 |
自動控制,交通信號與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動控制 |
||
飛行器制導與控制 |
飛行器自動控制 ,導彈制導,慣性導航與儀表 |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與儀器 |
|
核工程與 核技術 |
核技術 |
同位素分離,核材料,核電子學與核技術應用 |
|
核工程 |
核反應堆工程,核動力裝置 |
||
工程力學 |
工程力學 |
工程力學 |
|
園林 |
觀賞園藝 |
觀賞園藝 |
|
園林 |
園林 |
||
風景園林 |
風景園林 |
||
工商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
企業管理 |
企業管理 |
||
國際企業管理 |
國際企業管理 |
||
房地產經營管理 |
|
||
工商管理 |
|
||
投資經濟 |
投資經濟管理 |
||
技術經濟 |
技術經濟 |
||
郵電通信管理 |
|
||
林業經濟管理 |
林業經濟管理 |
||
其他 專業 |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 |
注:本表按教育部現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編制,共涉及“土建類、測繪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地礦類、材料類、電氣信息類、機械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生物工程類、化工與制藥類、工程力學類”等18類45個專業,其中本專業36個,相近專業9個。
一級建造師注冊專業對照表(高職高專)
序號 |
2004~現在專業名稱 |
1 |
建筑工程技術 |
2 |
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技術 |
3 |
基礎工程技術 |
4 |
建筑設計技術 |
5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6 |
中國古建筑工程技術 |
7 |
室內設計技術 |
8 |
環境藝術設計 |
9 |
園林工程技術 |
10 |
城鎮規劃 |
11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12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
13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14 |
樓宇智能化工程技術 |
15 |
建筑工程管理 |
16 |
工程造價 |
17 |
建筑經濟管理 |
18 |
工程監理 |
19 |
市政工程技術 |
20 |
城市燃氣工程技術 |
21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22 |
水工業技術 |
23 |
消防工程技術 |
24 |
|
25 |
物業設施管理 |
26 |
水利工程 |
27 |
水利工程施工技術 |
28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29 |
灌溉與排水技術 |
30 |
港口航道與治河工程 |
31 |
河務工程與管理 |
32 |
城市水利 |
33 |
水利水電工程管理 |
34 |
水利工程監理 |
35 |
公路運輸與管理 |
36 |
高等級公路維護與管理 |
37 |
公路監理 |
38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39 |
高速鐵道技術 |
40 |
電氣化鐵道技術 |
41 |
鐵路工程技術 |
42 |
港口工程技術 |
43 |
管道工程技術 |
44 |
管道工程施工 |
45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46 |
電子測量技術與儀器 |
47 |
電子儀器儀表與維修 |
48 |
電子設備與運行管理 |
49 |
信息安全技術 |
50 |
圖文信息技術 |
51 |
微電子技術 |
52 |
無線電技術 |
53 |
廣播電視網絡技術 |
54 |
有線電視工程技術 |
55 |
通信技術 |
56 |
移動通信技術 |
57 |
計算機通信 |
58 |
程控交換技術 |
59 |
通信網絡與設備 |
60 |
通信系統運行與管理 |
61 |
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 |
62 |
城市檢測與工程技術 |
63 |
水環境監測與保護 |
64 |
室內檢測與控制技術 |
65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66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67 |
數控技術 |
68 |
電機與電氣 |
69 |
工業設計 |
70 |
計算機輔助設計與制造 |
7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72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73 |
生產過程自動化技術 |
74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
75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76 |
自動化生產設備應用 |
77 |
林業技術 |
78 |
園林技術 |
79 |
林產化工技術 |
80 |
木材加工技術 |
81 |
工程機械控制技術 |
82 |
工程機械運用與維護 |
83 |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 |
84 |
輪機工程技術 |
85 |
船舶工程技術 |
86 |
航道工程技術 |
87 |
航空機電設備維修 |
88 |
航空電子設備維修 |
89 |
航空通信技術 |
90 |
港口物流設備與自動控制 |
91 |
煤田地質與勘查技術 |
92 |
油氣地質與勘查技術 |
93 |
水文地質與勘查技術 |
94 |
金屬礦產地質與勘查技術 |
95 |
非金屬礦產地質與勘查技術 |
96 |
工程地質勘查 |
97 |
煤礦開采技術 |
98 |
金屬礦開采技術 |
99 |
非金屬礦開采技術 |
100 |
礦井建設 |
101 |
礦山機電 |
102 |
礦物加工技術 |
103 |
選礦機電技術 |
104 |
工程測量技術 |
105 |
工程測量與監理 |
106 |
礦山測量 |
107 |
材料工程技術 |
108 |
建筑裝飾材料及檢測 |
109 |
熱能動力設備與應用 |
110 |
城市熱能應用技術 |
111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
112 |
電廠設備運行與維護 |
113 |
小型水電站及電力網 |
114 |
供用電技術 |
115 |
電網監控技術 |
116 |
農村電氣化技術 |
117 |
水電站動力設備與管理 |
118 |
機電設備運行與維護 |
119 |
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 |
120 |
精密機械技術 |
121 |
計算機控制技術 |
122 |
液壓與氣動技術 |
123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124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25 |
計算機多媒體技術 |
126 |
計算機系統維護 |
127 |
環境監測與評價 |
128 |
資源環境與城市管理 |
129 |
城市水凈化技術 |
130 |
工業環保與安全技術 |
131 |
安全技術管理 |
132 |
廣播電視技術 |
133 |
影視多媒體技術 |
注:本表按教育部現行《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5年版)》編制。共涉及“土建施工類、工程管理類、建筑設計類、城鎮規劃與管理類、建筑設備類、市政工程類、房地產類、水利工程與管理類、機械設計制造類、自動化類、電子信息類、通訊類、環保類、機電設備類、公路運輸類、鐵路運輸類、港口運輸類、管道運輸類、林業技術類、城市軌道運輸類、水上運輸類、民用運輸類、資源勘查類、水利水電設備類、地質工程與技術類、礦冶工程類、礦物加工類、測繪類、材料類、能源類、電力技術、計算機類、安全類、廣播影視類”等34類133個專業,其中本專業76個,相近專業5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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