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中央在黔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2號)精神,為做好2016年度下半年全國一級、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貴州考區的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一級翻譯報名條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報名條件
1、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考生,憑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時,免考《二級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2、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口)譯實務》科目考試,并在畢業學校欄注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字樣。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相關事項
筆譯考試科目和時間詳見下表:
11月6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英、俄、德、西) |
下午 | 14:00—17:00 | 二、三級筆譯實務(英)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 (俄、德、西) |
貴州考區口譯考試暫停,如考生希望同時參加筆譯和口譯考試,可前往就近省區報名。
各語種一、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德、法、西語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語種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 “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三、報名時間、方法及考試收費標準
1、2016年度翻譯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考生請開通支持中國銀聯的網上銀行業務,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5日至22日。考生完成注冊后,同時按要求提交報名信息、上傳處理好的照片,并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由貴州省考試院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通過后的考生請于2016年8月24日17:00時前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
2、注意事項:
(1)考生需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使用其它軟件處理的照片將會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從而導致報名失敗。
(2)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3)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
(4)已確認報名信息并已完成審核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同時自動取消已審核標志)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進行資格審查。
(5)繳費成功后需要進行修改的,到貴州省人社廳考試院辦理。
3、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51-86810676。資格審查電話:0851-86830878。
4、考生繳費報名成功后,于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
5、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文件規定,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筆譯綜合能力》每人每科61元;《筆譯實務》每人每科65元。
四、證書發放
參考人員通過相應級別規定的考試科目,即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證書,實行全國統一編號,全國有效。
考生可在考試結束后60天后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www.catti.net.cn)查詢考試成績。
五、關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生變更,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打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注冊中因證書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注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信息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從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信息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不予受理;如確需變更報考級別的,需重新審核報名條件、重新報名。
附件: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
姓名 | ? | 性別 | ? | 所在學校 | ? |
身份證號 | ? | 學號 | ? | ||
?在 讀 證 明 |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學校教務處 ?(蓋章) ?????????????????(蓋章) ??????????????????????????? ??????????????????????????年 ??月 ??日 | ||||
??備 注 | ???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合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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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