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公告
為保證2015年度我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鑒定職業及時間安排
1、全國統一鑒定時間
日期 | 職業名稱 | 等級 | 考試時間 | 備注 |
5月16日11月21日 | 心理咨詢師 | 3-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綜合評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
理財規劃師 | 3-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級綜合評審 | 上機考試;專業能力考核、綜合評審可使用專用計算器。 | |
營銷師 | 2-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綜合評審 | ||
職業指導人員 | 4-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綜合評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 |
勞動保障協理員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00 專業能力考核 | ||
5月16日 | 秘書 | 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涉外秘書:英語考試 | 專業能力案例分析題播放DVD錄像;涉外秘書英語考試聽力部分播放光盤;綜合評審撰寫業績評估手冊。 |
網絡編輯員 | 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綜合評審 | 上機考試;綜合評審采用撰寫論文,書面答辯。 | |
5月17日11月22日 |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 4-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6:00 綜合評審(二級) | 二級綜合評審采用“文件筐”的形式,紙筆作答。一級綜合評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
項目管理師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上機考試 | |
2-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綜合評審(二級) 一級綜合評審另行通知。 | 紙筆作答,專業能力考核可使用普通計算器;二級綜合評審采取專題論文形式;一級綜合評審采用撰寫論文,口頭答辯。 | ||
理財規劃師 | 3-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級綜合評審 | 上機考試;專業能力考核、綜合評審可使用專用計算器。 |
2、全省統一鑒定時間
日期 | 職業名稱 | 等級 | 考試時間 | 備注 |
5月16日 11月21日 | 物流師 | 4-3級 | 08:30-9:30 專業能力(一)考核 | 紙筆作答 |
10:00-11:00專業能力(二)考核 11:00-12:00 理論知識考試 | 上機考試 | |||
2級 | 08:30-10:30 理論知識考試 11:00-12:00 綜合評審 13:00-15:00 專業能力考核 | 紙筆作答 | ||
網絡編輯員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上機考試 | |
營銷師 | 5-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秘書 | 5-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外語考試 | 專業能力案例分析題播放VCD錄像;涉外秘書英語考試聽力部分播放光盤 | |
企業培訓師 | 3級 | 08:30-10:30 理論知識考試 13:00-15:00 專業能力考核 | 須提交本人制作的課件 | |
2級 | 08:30-10:30 理論知識考試 11:00-12:00 綜合評審 13:00-15:00 專業能力考核 | |||
公關員 | 5-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電子商務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綜合評審 | 上機考試;二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書面答辯 | |
11月21日 | 秘書 | 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涉外秘書:英語考試 | 專業能力案例分析題播放DVD錄像;涉外秘書英語考試聽力部分播放光盤;綜合評審撰寫業績評估手冊。 |
網絡編輯員 | 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綜合評審 | 上機考試;綜合評審采用撰寫論文,書面答辯。 | |
5月17日 11月22日 | 公共營養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二級綜合評審另行通知 | 專業能力考核可使用不帶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
信用管理師 | 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2級 | 08:30-10:30 理論知識考試 11:00-12:00 綜合評審 13:00-15:00 專業能力考核 | |||
采購師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社會工作者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物業管理員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00 專業能力考核 | ||
婚姻家庭咨詢師 | 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電子商務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15:30 綜合評審 | 上機考試;二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形式,書面答辯 | |
勞動關系協調員 | 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創業咨詢師 | 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5月17日 8月8日 11月22日 | 保安員 | 5級 | 08:30-10:00 專業能力考核 | 上機考試 |
4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00 專業能力考核 | |||
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題卡、紙筆作答 |
二、統考職業考核方案
1、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職業 | 等級 | 鑒定內容 | 題型 | 題量 | 答題方式 |
心理咨詢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技能選擇題 | 100 | 題卡作答 | ||
案例問答題 | 4 | 紙筆作答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技能選擇題 | 100 | 題卡作答 | ||
案例問答題 | 8 | 紙筆作答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答辯 | |||
理財規劃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選擇題 | 100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選擇題 | 100 | |||
綜合評審 | 案例分析選擇題 | 50 | |||
秘書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 工作實務 | 紙筆作答 | |||
綜合評審 | 評估報告 | 紙筆作答 | |||
秘書英語 | 選擇、填空 翻譯、寫作 | 紙筆作答 | |||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簡答、計算、綜合題等 | 紙筆作答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簡答、綜合分析 | 紙筆作答 | |||
綜合評審 | 文件筐 | 5 | 紙筆作答 | ||
1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綜合題和圖表分析題 | 紙筆作答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答辯 | |||
網絡編輯員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設計與綜合操作題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書面答辯 | |||
項目管理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選擇題等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計算、繪圖、案例分析等 | 紙筆作答 | |||
綜合評審 | 專題論文 | 紙筆作答 | |||
1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計算、繪圖、綜合案例題等 | 紙筆作答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答辯 | |||
職業指導人員 | 4-3級 | 理論知識 | 選擇題 | 80 | 題卡作答 |
技能操作 | 選擇、案例分析 | 40 | |||
2-1級 | 理論知識 | 選擇題 | 80 | 題卡作答 | |
技能操作 | 選擇、案例分析 | 4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答辯 | |||
營銷師 | 2-1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方案策劃 | 紙筆作答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書面答辯 | |||
勞動保障 協理員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題卡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選擇題 |
2、全省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職業 | 等級 | 鑒定內容 | 題型 | 題量 | 答題方式 |
物流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100 | 上機考試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一) | 案例分析、設計 | 3-5 | 紙筆作答 | ||
專業能力(二) | 模擬操作 | 3 | 上機考試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簡答、計算論述 | 47 | 紙筆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計算、案例分析、課題設計、綜合分析 | 4 | 紙筆作答 | ||
論文答辯 | 論文撰寫 | 書面答辯 | |||
企業培訓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120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簡答、論述 | 3 | 紙筆作答 | ||
PPT課件 | 專家評分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120 | 題卡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 | 4 | 紙筆作答 | ||
論文答辯 | 論文撰寫 | 書面答辯 | |||
公共營養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100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計算、案例設計、案例分析 | 5 | 紙筆作答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 | 58 | 紙筆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計算、案例分析、案例設計、陳述題、論述題 | 5 | 紙筆作答 | ||
論文答辯 | 論文撰寫 | 口頭答辯 | |||
秘書 | 5-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工作務實 | 4 | 紙筆作答 | ||
秘書英語 | 選擇、填空、翻譯、寫作 | 56 | 紙筆作答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工作實務 | 紙筆作答紙筆作答 | |||
綜合評審 | 評估報告 | ||||
秘書英語 | 選擇、填空翻譯、寫作 | 紙筆作答 | |||
公關員 | 5-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操作、案例分析 | 9 | 紙筆作答 | ||
電子商務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網頁制作、綜合操作等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實驗室操作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書面答辯 | |||
社會工作者 | 4-3級 | 職業道德 | 填空、選擇、判斷、簡答、論述 | 46 | 紙筆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 | 5 | 紙筆作答 | ||
信用管理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100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計算、工作實務、案例分析、論述 | 5 | 紙筆作答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 | 56 | 紙筆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課題設計題、材料分析題、綜合分析題、計算題 | 4 | 紙筆作答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書面答辯 | |||
采購師 | 4-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判斷 | 100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簡答、計算、案例分析 | 12-14 | 紙筆作答 | ||
婚姻家庭咨詢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判斷題、選擇題 | 100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 | 4 | 紙筆作答 | ||
網絡編輯員 | 4-3級 | 職業道德 |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 | 90 | 上機考試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設計與綜合操作題 | 6 |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上機考試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設計與綜合操作題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書面答辯 | |||
物業管理員 | 4-3級 | 職業道德 |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 | 90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 | 4-5 | 紙筆作答 | ||
勞動關系協調員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100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題 | 5 | 紙筆作答 | ||
保安員 | 5級 | 專業能力 | 案例選擇題 | 50 | 上機考試 |
4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100 | 上機考試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選擇題 | 50 | |||
3級 | 職業道德 | 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 | 100 | 題卡作答 |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題 | 8選7 | 紙筆作答 | ||
創業咨詢師 | 3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00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案例分析、方案策劃 | 6 | 紙筆作答 |
三、鑒定申報
1、統一鑒定各報名機構登錄在線考務管理平臺統一鑒定子系統進行申報,補考人員信息通過在線考務管理平臺直接提取。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和省廳有關文件要求,參加統一鑒定單科合格成績保留超過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報鑒定。
2、考生個人須交2張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工作證明以及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到指定的報名點申報。2015年起,凡是在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學歷證書只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且驗證期至報名截止日期后一周,不再要求提供證書原件。在籍學生和部分持有暫未進行電子注冊的學歷證書考生,按原要求進行申報審核。各地和省屬報名點必須嚴格按照本公告確定的申報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統一鑒定各職業報名條件見附件1,2015年統一鑒定各省屬報名點名單將在近期的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服務網上公告,請大家密切關注。各市鑒定中心報名電話見附件2。)
3、今年新增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全省試驗性鑒定。鑒定生源組織和培訓工作由江蘇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的要求組織實施,報名資格審核和考場管理工作由各市鑒定中心具體負責。
廣告設計師職業不再作為全省統一鑒定職業。
4、今年上半年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和網絡編輯員(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鑒定,從下半年開始納入全省統一鑒定范圍。上半年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下半年補考,合格者核發全省統一鑒定職業資格證書。
5、2015年起我省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綜合評審仍采用撰寫論文和口頭答辯方式。其中理論、技能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口頭答辯,參加答辯考生名單將在考后第二周發布,口頭答辯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014年下半年首次參加鑒定的考生有單科成績不合格的,仍可參加今年5月的論文答辯。今年下半年起統一按照新辦法執行。
6、按照部文件要求,今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綜合評審采取撰寫論文和口頭答辯方式,具體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2014年下半年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按照新的要求執行。
7、為進一步提高我省保安從業人員素質,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經研究,決定從今年起在統考正常計劃安排基礎上,于每年8月份增加一次保安員全省統一鑒定計劃。2014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公安部聯合制定并下發了《保安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4年修訂版),省人社廳和省公安廳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對保安員統一鑒定申報條件進行了調整,新的申報條件從今年下半年執行。請各地做好調整后的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并及時對本地區相關培訓鑒定試點機構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8、鑒定申報時間
全國、全省統考時間安排:
統考日期 | 報名截止日期 | |
上半年統考 | 5月16、17日 | 4月16日 |
保安員增考 | 8月8日 | 7月24日 |
下半年統考 | 11月21、22日 | 10月9日 |
9、聯系地址及電話
聯系地址: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南京市山西路68號頤和商廈4樓 郵編210009)
申報咨詢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徐明亮,025-83271779(傳真)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報考等級由各市鑒定中心和各省屬報名點資格審查后確定,各報名點按照本公告中確定的申報條件執行。
2、各報名點在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后,將所有申報資料(包括學歷證明材料、資格證書、工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準備齊全,在各地公示的報名截止日期前到省(市)鑒定中心進行資格復審。原件當場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鑒定中心存檔。
3、全省報名截止后,職業等級報名人數低于20人的,將取消本職業等級本次鑒定。
附件
1、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各職業申報條件
2、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報名電話一覽表
3、全省統一鑒定職業培訓鑒定試點機構申請表
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
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各職業申報條件
(一)、營銷師
1、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從事推銷工作1年以上。
(2)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并結業。
2、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初級推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推銷工作2年以上并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
(2)取得初級推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推銷工作3年以上。
(3)中等職業學校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并從事推銷工作1年以上。
(4)大學專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以上。
3、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中級推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并從事推銷工作2年以上。
(2)大學專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后并從事推銷工作2年以上。
(3)大學本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后并從事推銷工作1年以上。
4、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推銷員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在本職業連續工作3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大學專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在本職業連續工作4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3)大學本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在本職業連續工作3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4)大學專科相關專業畢業,在本職業連續工作5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5)大學本科相關專業畢業,在本職業連續工作4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6)有1年工作經驗的在校MBA、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或相關專業研究生。
5、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營銷師職業資格證書后,在本職業連續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經本職業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本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經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經本職業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取得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經本職業營銷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取得本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二)、心理咨詢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學歷,經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經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博士學位;
(2)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心理咨詢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2年,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4)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業任職資格后,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2年,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理財規劃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4)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4)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四)、網絡編輯員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網絡編輯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網絡編輯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2)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證書,經本職業助理網絡編輯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網絡編輯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網絡編輯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助理網絡編輯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網絡編輯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者。
(五)、秘書
1、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初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2、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初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中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初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取得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以中級秘書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3、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中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高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中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并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高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高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并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經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在校畢業班學生,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
(5)取得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后在本職業工作滿3年以上者;
(3)取得本職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本職業者;
(4)取得本職業二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職業二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一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七)、項目管理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項目管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項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項目管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助理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助理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助理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4)取得碩士學歷,從事項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項目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以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證書。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申報前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擔任項目管理領導2年以上,經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3)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同等學歷),申報前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擔任項目管理領導1年以上,能夠管理一般復雜項目,經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4、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項目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高級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博士學位,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并擔任項目管理領導工作1年以上,負責過2-4項以上復雜項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獎勵成果、論文著作),經高級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并擔任項目管理領導工作3年以上,負責過3-5項以上大型復雜項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獎勵成果、論文著作),經高級項目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八)、職業指導人員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大專學歷(含同等學歷),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取得職業指導員資格證書1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大本學歷(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具有碩士學位(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兩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4)取得助理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2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4、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7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博士學位(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2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取得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3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4)在職業指導領域,做出特殊貢獻者。
(九)、物流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經本職業物流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畢業,經本職業物流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3)高中畢業(或同學歷),從事本職業4年以上者。
(4)具有初中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的物流企業職工,經本職業物流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職業資格四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3)高級技工學校、大專相關專業畢業,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4)高級技工學校、大專相關專業畢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者。
(5)大學本科相關專業畢業。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者。
(3)具有相關專業大專、高級技工學校以上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或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4)大學專科(含高級技校)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5)大學專科(含高級技校)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擔任物流企業中層管理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6)大學本科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7)大學本科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者。
(8)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者。
(十)、企業培訓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一年實習期滿,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3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相關專業初級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四級以上證書,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2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碩士學位,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2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4年。
(3)取得本職業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滿3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4)具有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7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相關專業助理級職稱證書、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證書,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4年以上;或取得相關專業中級職稱證書、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證書,從事企業培訓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十一)、公共營養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高中畢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一年以上,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2)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中專畢業證書,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相關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5)取得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助理專業技術職務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十二)、公關員
1、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見習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公關或相關專業(新聞、廣告、營銷、秘書)畢業證書。
2、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工作(新聞、廣告、營銷、秘書)2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工作(新聞、廣告、營銷、秘書)3年以上。
(3)具有公關專業大學專科及相關專業并從事公關工作1年以上。
3、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
(十三)、勞動關系協調員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十四)、物業管理員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業管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物業管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物業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物業管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十五)、勞動保障協理員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兩年以上。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含同等學力)。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一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兩年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力),連續從事相關職業一年以上。
(十六)、社會工作者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相關專業大專學歷,經社會工作者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1959年以前出生,獲得中專或同等學歷,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學歷,連續從事社會工作2年以上。
(3)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社會工作者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十七)、電子商務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見習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3)取得本職業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證書者。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4)具有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具有非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十八)、采購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
(3)經本職業采購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畢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采購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采購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采購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5)具有非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經本職業助理采購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十九)、婚姻家庭咨詢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2)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十)、信用管理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4)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助理信用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信用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后,連續從事信用管理相關工作5年以上并經信用辦確認。
(二十一)、保安員
凡申報保安員職業資格者,都必須通過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保安員證》(根據公安部規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通過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的,不發《保安員證》。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通過資格考試證明)。
1、初級(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經本職業初級保安員技能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3)解放軍、武警部隊退役義務兵。
2、中級(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本職業初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保安員技能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取得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和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5)解放軍、武警部隊退役初級士官。
(6)在保安服務公司、物業服務企業擔任保安隊長職務3年以上。
3、高級(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本職業中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保安員技能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中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畢業證書、技師學院畢業證書,或取得本職業中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并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具有本科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5)解放軍、武警部隊退役中級以上士官和退役軍官。
(6)在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擔任治安保安機構負責人,或在保安服務公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及業務部門、分公司負責人,或在物業服務企業擔任總經理、分管保安業務的副總經理及保安業務管理部門、分公司負責人5年以上,并經市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二十二)、創業咨詢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4)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6)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三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7)創辦和經營企業1年以上,經三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8)在職校或高等院校從事創業教學工作1年以上,經三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相關專業是指企業管理或工商管理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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