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審計師考試定于10月19日舉行,2014年山東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17日至6月25日,繳費時間為2014年6月19日至6月27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14日至10月19日。
關于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考函〔2014〕30號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4〕1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關于調整我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職責分工的通知》(魯人社字〔2014〕234號)要求,現將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如下:
級別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科目 | |
初、中級 | 10月19日 | 9:00-11:30 | |
14:00-16:30 | |||
高級 | 10月19日 | 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二、考試成績管理
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應試科目(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由全國審計考辦頒發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對是否使用省內標準,結合全省參考人員考試合格情況及審計人才隊伍狀況確定。
三、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規定,報名條件如下:
1.參加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根據原人事部《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參加報名。
4.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所稱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報考范圍、報名條件及單位組織申報推薦工作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審計廳《關于2010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0〕81號)有關規定執行。任職年限及從事審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四、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2014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含初、中、高級)報名采用全省統一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濟寧市應試人員除外)。應試人員報名時,請先選擇單位或學校所在地(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請應試人員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確認信息填寫無誤并通過現場確認后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應試人員因提供相關信息、證件不實、報錯考試科目或填錯個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報名時間: 6月17日9:00-6月25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上繳費時間:6月19日9:00-6月27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4日9:00-10月19日17:00;
報名、繳費、準考證打印網站: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二)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查開始時間,截止時間統一定于6月26日16:00。各市應于6月13日前將《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點信息匯總表》(附件1)通過傳真或協同辦公平臺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傳真:0531-88190514。
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確認方式:應試人員登陸報名系統打印《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附件2),經單位初審、蓋章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到單位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核手續。應提供的材料包括:介紹信;應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確認方式:應試人員登陸報名系統打印《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一式兩份交單位審核蓋章,單位留存一份,另一份現場確認時使用)、下載填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單位組織申報推薦時使用)。應試人員所在單位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審計廳《關于2010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0〕81號)有關規定進行推薦,省直單位由省直主管部門審核并在《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省直主管部門意見”欄蓋章,各市單位由所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在《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意見”欄蓋章。推薦、審核完成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到單位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介紹信;應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原件一份;《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濟寧市應試人員參加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含初、中、高級)報名工作由濟寧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組織,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核及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確認程序參照本文執行。請濟寧市人事考試中心務必于6月30日前上報報名數據。
(四)我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濟南、青島、泰安、臨沂、濱州五個市設置考區,其中濟南、淄博、聊城的應試人員在濟南參加考試;青島、煙臺、濰坊、威海的應試人員在青島參加考試;泰安、濟寧、萊蕪、菏澤的應試人員在泰安參加考試;臨沂、棗莊、日照的應試人員在臨沂參加考試;濱州、東營、德州的應試人員在濱州參加考試。
請濟南、青島、泰安、臨沂、濱州五考區于8月15日前將考場資源情況(考點名稱、地址、考場數量)通過傳真或協同辦公平臺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五、收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為每人每科52元,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13〕105號)文件規定,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請濟寧市于10月16日前將應繳中央和省兩級的考務費上繳至省財政專戶。
六、考試用書
各市要按照省統一部署,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將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考試的全過程,在報名確認、證書發放等環節嚴格條件,妥善保管工作材料,確保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七、審計師考試培訓及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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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咨詢電話4000-18-8000
附件列表:
附件1: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點信息匯總表
附件2: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樣)
附件3: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
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山東審計師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山東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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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原茶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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