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8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暫未公布,請參考2017年江蘇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查看詳情:
報考條件
各地要嚴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中對報考條件的有關規定做好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已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已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請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有關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時間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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