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平潭縣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各考點: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9 號)和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14〕50號)文件精神,為保證今年上半年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順利進行,現就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的考場及考務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上半年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務工作安排
(一)考試時間
2014年5月17日-18日。
理論: 8:30-10:00; 技能:10:30-12:30;
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二級綜合評審:14:00-15:30;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一級綜合評審:14:00-17:00。
(二)考試的職業
1、2014年5月17日:秘書、營銷師、心理咨詢師、職業指導人員、理財規劃師。
2、2014年5月18日: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項目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理財規劃師。
(三)考試方式
理論和技能采取閉卷筆試方式(使用智能化考試除外),實行單人單桌,對號入座。理論試卷采用答題卡(使用說明見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考生身份核查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對各考室的考生進行認真復核和檢查,做到考生、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三符合”,杜絕替考等舞弊現象。
(二)嚴格考場紀律
要嚴格按照考務管理規定中的要求,加強考場紀律管理。 職業資格統一鑒定的各考場的質量督導員,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派遣(帶卷)。各標準考室均安排2名監考人員,監考人員委托各考場指定,統一佩帶由省中心統一印制的監考員胸牌。考場的布置均由各考場辦理。
三、嚴格執行保密制度
(一)加強統考試卷安全管理
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按照《關于加強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保密工作的通知》(勞社鑒發〔2008〕7號)文件精神,加強對試卷傳遞分發過程的監督管理,確保全國統一鑒定試卷安全。
(二)試卷的分送交接必須認真執行有關試卷管理制度
為確保試卷安全,各設區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在收到試卷后,應派專人負責交接保管,考試當天才能派送到考點。考試結束后各考點應將試卷以考室為單位按要求裝訂封袋,每考場打包后由省中心派出的質量督導員負責帶回。
四、做好質量督導工作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會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對考試全過程進行巡視督查工作。派出的質量督導員必須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督導工作規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考場監督檢查,統一佩戴部中心頒發的《質量督導員》證卡或省中心統一印制的質量督導員胸卡。一旦發現違紀行為,要按權限及時處理逐級上報,并做好記錄。遇重大事情,即刻上報省中心。
請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全國統一鑒定現場督考評估表》(附件6)要求,精心組織,認真準備,確保本次統考工作的順利進行。派出的督導員要對考點的情況進行評估,填寫《全國統一鑒定現場督考評估表》,并帶回省中心。
省中心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各考場負責人必須到位,保證通訊暢通,省中心安排現場值班;命題值班電話:0591-87531414;考務值班電話:0591—87629279;技術支持值班電話:0591—87568730。
五、各考點應將考場分布、考室等情況公布室外,供考生查找
六、對違反《全國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的行為,要嚴肅查處,必要時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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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