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人社字〔2010〕216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7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的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二)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為2010年6月2日9:00—9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6月8—11日正常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6月13日17:00。
我省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點統一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和資格審查按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執行(附件2)。
三、報名辦法
本考試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一)網上注冊登記。報考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資格審查。設區市及以下報考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在《報名表》上蓋章,經設區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進行資格初審后,到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進行資格終審并辦理確認手續。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經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資格初審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終審并辦理確認手續(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及省人事考試中心在中國江西人才市場三樓考試中心服務區合署辦公,進行資格審查)。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從事造價實務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均為原件)備審。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條件者,除提供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有關證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
(三)網上繳費。確認通過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考生可按文件規定時間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
造價工程師考試科目仍為4個。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和“安裝”兩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閱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10]25號有關規定執行。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考生應考時,攜帶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回收。
五、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信息代碼不變。
23.造價 工程師 執業資 格考試 |
2.考二科 |
01.造價工程師 考二科 |
1.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 2.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4.考四科 |
01.造價工程師 (土建) |
1.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 2.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3.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 與相關法規 4.建設工程技術與計 (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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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造價工程師 (安裝) |
1.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 2.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3.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 與相關法規 5.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 |
六、有關事項
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我省考試大綱和培訓教材征訂、發行及考前培訓工作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培訓堅持考生自愿原則。
七、考試培訓:中國造價工程師考試網
八、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人事廳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06]80號)的規定執行,即考試考務費為57元/科次(其中上繳7元/科)。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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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