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各有關單位組織人事(組織、政工)處: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3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3〕5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3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3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于11月9、10日舉行,其中筆譯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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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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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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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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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級英語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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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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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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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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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級別筆譯考試均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筆譯綜合能力》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筆譯實務》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只準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試人員還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但不得攜帶電子詞典。考試時每人一張草稿紙,與試卷一并發放,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實行非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一次通過所有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證書。
四、報名條件
(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凡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含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定,159所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見附件1)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五、報名方式及考場設置
(一)筆譯考試報名及考場設置
2013年下半年筆譯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應試人員報名時,請先選擇單位或學校所在地(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請考生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確認信息填寫無誤。
符合免試二級《筆譯綜合能力》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后,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到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321室)辦理資格審查手續。應試人員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見附件2)1份。其他報考二級(全科)及三級翻譯的應試人員無需到現場辦理資格審查,網上審查通過后即可進行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報名時間:9月5日9:00-9月16日16: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級翻譯免試一科資格審查時間:9月12日-9月17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截止時間為9月17日16:00。
網上繳費時間:9月6日9:00-9月18日16:00。
準考證打印時間:11月4日9:00-11月10日16:00。
報名、繳費、準考證打印網站: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
請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準考證,必須在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準考證領取考務費發票(貴州路69號321房間),逾期未領取者將不予發放。
我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在濟南市和青島市設置考區。其中,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濟寧、泰安、萊蕪、濱州、德州、聊城、臨沂、菏澤等市的應試人員在濟南參加考試;青島、煙臺、濰坊、威海、日照等市的應試人員在青島參加考試。
(二)口譯考試報名及考場設置
英語口譯考試考場在濟南、青島兩市均有設置,報考人員可根據自愿的原則選擇報考點。
濟南市報名地點:山東師范大學省外語培訓中心。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88號田家炳教育書院七層4716房間,聯系人:劉欣,聯系電話:0531-86180084、86180085,網址:http://www.sdwp.sdnu.edu.cn。
青島市報名地點:中國海洋大學外國語學院考試中心。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松嶺路238號,聯系人:官紹雋,聯系電話:0532-66787010。
口譯考試相關事宜請按以上聯系方式進行咨詢。
(三)報名注意事項
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考試級別、專業造成不能正常參加考試或影響考試成績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收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9〕201號)規定,二級筆譯翻譯每人400元,三級筆譯翻譯每人340元。
七、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與教材信息請登陸“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網址: http://www.catti.net.cn)”查詢。
各市區、各部門要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站等加大宣傳力度,嚴格考務要求,確保2013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順利進行。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
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159所)
3.2013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審核點信息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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