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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陜西省2018年注冊計量師報名時間:4月12日—4月23日,繳費時間:4月12日—4月27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4月16日—4月26日,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前7日內。
2018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3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8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加強人事考試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要嚴格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工作,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嚴格審核報名材料,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本次考試對報考人員實行屬地管理,即報考人員的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須在陜西省區域內,滿足其一即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中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對有組織、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一級)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二級)
下午14:00-16:30
測量數據處理及計量專業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6月24日上午9:00-12:00
計量專業案例分析(一級)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三、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40號)有關規定執行(附件1)。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其報名應符合報名條件,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四、報名時間及流程
2018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
(一)報名工作各時間點
注冊報名時間:4月12日至4月23日17: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4月16日至4月26日(節假日除外);
網上繳費時間:4月12日至4月27日17:00止。
(二)網上報名程序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此公告,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個人情況,按系統提示(應選擇陜西省)填寫報考信息,完成報名。
1.報考人員提交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報名網址: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限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完成注冊。未經審核工具處理的照片,系統無法識別,將影響后續報名操作。之前已在報名平臺注冊成功的考生照片不得更換。
考試合格后,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3.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繳費操作前的個人填報信息可自行修改,繳費確認后報名信息不可修改。報考人員應保存好個人注冊用戶名及密碼,以免影響后續報名工作。
4.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行“提交確認”操作后,即可下載打印《一(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表》,須按照要求完善報名表內容,如個人簽名,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等。審核部門意見欄報考人員不填。
(三)現場資格審核
現場資格審核工作由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資格審核相關規定和要求由其負責解釋。
1.報考人員情況界定:在陜西省參加過2016、2017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無需通過現場資格審核,只需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其他報考人員均被視為“新考生”,均須經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2.現場資格審核地點:西安市咸寧西路30號質檢大廈16層1627室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中心;聯系電話:029-82214513,聯系人:耿俊省。
3.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提供材料:
(1)《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表》或《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01年以后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 )上注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3)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證明1份(加蓋單位公章,樣式見附件2);
(5)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只限報考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科目的人員)
審核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配合審核部門及時補充相關材料。對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一經核實,對該單位將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取消該單位工作人員下一年度的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將給予終止考試資格和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同時,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四)網上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工作統一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進行。未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確認者,報名無效,視為報考人員放棄考試資格。
(五)收費標準
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部分部分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陜人社函〔2016〕510號)規定,收費標準為: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每人每科70元;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每人每科65元。
完成報名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請于6月22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節假日除外),到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大廳開取發票。
(六)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考試前7日內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置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客觀題)、測量數據處理及計量專業實務(客觀題)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置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客觀題)和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客觀題)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計量專業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參加考試時務必注意:
1. 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二)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
(三)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四)除規定可攜帶的物品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包括帶有通訊和存儲功能的手表)、與考試相關的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
(五)本次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試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視具體情形按照規定做出相應處理,同時向所在單位通報。
(六)報考人員應考時要認真閱讀考試須知,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試卷代碼等信息,否則按0分處理。
(七)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是官方網絡報名繳費平臺;陜西人事考試網(www.sxrsks.cn )是官方公告發布平臺;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公眾微信號sxrskswx是獲取考試和辦證資訊的平臺,請廣大報考人員關注。
報考人員應避免通過其他網站以跳轉方式進入報名系統,防止造成個人信息泄露,影響正常報名。報考信息均以官方網站或微信平臺信息為準,輕信其他網站的報考信息導致延誤報名者,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八)由于客觀題閱卷工作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附件:
1.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工作年限證明(模板)
附件1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定》
(國人部發〔2006〕40號)
第十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相應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第十一條?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三)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四)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五)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二條?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 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第四十一條?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居民,可申請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計量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證明。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摘自《注冊計量制度暫行規定》
(國人部發〔2006〕40號)
第四條?報名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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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