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時間是10月18、19日,2014年湖南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 年8月1日9:00 —8月10日17:00,收到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工作,繳費時間為2014年8月11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4年10月13日9:00 — 10月17日17:00。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房地產局),省直及中央在長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171號),為做好我省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 通知》(建房〔1995〕147號)和原省人事廳、原省建設廳《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2〕22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
二、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4 年8月1日9:00 —8月10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網站首頁的“網上報名”,選擇“各 類資格考試報名入口”,進入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須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 的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
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4年8月11日17:00。
過期未繳費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報名。
繳費成功后,請及時下載打印《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后資格復核和存檔時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后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審核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網上報名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網上報名階段,不采集報考人員聯系電話。
2、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要求,報名過程中,考試 機構不對報考人員的信息進行審核,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了解相關報考政策,確保所填信息真實、完整、有效,確保自己符合相應考試報考條件。如提交虛假信 息,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考試報名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與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 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照片格式必須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須為10-20KB,高寬為170*130像素。上傳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將無法在《考 試報名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正常顯示,由此帶來不能參加考試、無法制作合格證書等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報考人員務必在報名時間段內及時打印《考試報名表》,過期報名系統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影響資格審查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后果?!犊荚噲竺怼芬唤洿蛴〔辉试S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二)在報名、考試、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hunanpta.com)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核。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房地產經紀人 | 10月18日 |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 ||
10月19日 | 9:00-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 |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
四、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 科目?!斗康禺a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 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4個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二)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并需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 人員,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 《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未在一個考試年度通過的,單科合格成績不予滾動保留。
2014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系電話。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 例與分析》、《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考試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 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荚嚻陂g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 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資格審核
成績在湖南人事考試網上(網址:http://www.hunanpta.com)公布。在公布成績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我省將公布審核人員名單 (各科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報考人員)。相關人員須按有關規定提交相關材料(見附件),進行資格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 格審核的應試人員將不予受理。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審核?!笆≈睂倏紖^”報考人員按“湖南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各市州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詳見各市州公告。
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須在收到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工作,并將審核不合格人員名單加蓋公章后,報送省人事考試院。資格 審核不合格的應試人員,取消考試成績。省人事考試院匯總各市州審核合格名單后,按照合格線標準確認考試合格可頒證人員名單。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將考試合格 可頒證人員的《考試報名表》匯總交省人事考試院統一蓋章并打印證書后,送省職改辦驗印。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4年度我省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在長沙(省直屬考區)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打印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10月13日9:00 — 10月17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張)。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 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494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我省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92元(含上繳住 房和城鄉建設部42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3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13元)。
(四)考試輔導教材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考前培訓及考試輔導教材征訂發行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進行,聯系電話:0731-85468567。
(五)跨省轉考
跨省轉考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規定的考試報名時間內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考務三部(聯系電話:0731-82216500)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視同自動放棄以往年度考試成績,需按新報考人員重新報名
七、房產經紀人考試培訓及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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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湖南房產經紀人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湖南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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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