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取消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職業資格后續工作的通知
津價招協 〔2016〕03號
2016年1月20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職業資格。
為落實國務院決定,我協會從即日起暫停與造價員職業資格相關的工作,包括2016年造價員考試報名、造價員跨省(本市)單位變更,造價員新取證單位登記。
我協會將會密切關注該事項的最新消息,按照住建部、天津市建委、中價協的各項指示,及時發布進展情況。請相關單位和廣大造價專業人員關注津價協網站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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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