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時間是10月18、19日,2014年江蘇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3日上午9:00-7月8日下午16:00點,資格審核時間為2014年7月10日-7月11日,繳費截止7月9日下午16:00點前,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7日下午16:00。
省直各考生:
為做好省直報名點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房地產經紀人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 |
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
二、考試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1. 考試管理模式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2年為1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2. 考試作答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1. 考試管理模式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2年為1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免試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2. 考試作答方式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三)其他事項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及無聲無存儲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考生“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否則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三、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
按照《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的相關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
按照《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的相關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免試條件: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免試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的考試。
(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考有關要求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的規定,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相關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四、報名程序
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省直報名點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和現場資格審查的報名組織方式。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7月3日上午9:00-7月8日下午16:00點(逾期不接受補報)。
報名網址: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點擊左側“網上報名”模塊,選擇“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
2.網上支付時間:截止7月9日下午16:00點前(逾期支付界面將自動關閉)
3.網上在線打印報名表時間:截止7月9日下午16:00點前(網上支付成功后才能在線打印報名表,逾期打印界面將自動關閉)
(二)現場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界面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網上支付成功、在線打印報名表(指定位置貼好照片),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填寫蓋章)后,需到現場接受資格審查。
1.現場資格審查時間:7月10日-7月1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2.現場資格審查地點:南京市江東北路399號綜合辦公樓4樓410、411室(江蘇開放大學院內)(聯系電話:51868911)。
3.首次報考人員接受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在線打印的《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或《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注:請用激光打印機,在線、黑白打印,請勿改變條形碼大小。)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業務工作年限及職業道德情況的證明材料(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填寫并加蓋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1張(照片與網報上傳照片同底,并貼于報名表右下角。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種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申請免試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原人事部、建設部頒發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必須包含證書照片、姓名、注冊號、證書編號等關鍵信息)。
4.續考人員(老考生)報名須知:
參加過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的老考生(報名表左上方檔案號欄有數字的考生),再次報考同專業考試,完成網上報名流程,并網上支付成功后即表示報名成功,不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不需要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的老考生僅限在省直報名點報名的考生,在各市報名的老考生仍需至現場提交相關材料并繳費。
五、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從2010年10月起,考生報名信息上報后,國家將不再受理信息更正申請。因此,請考生務必認真核對網報所填信息。網上支付成功后,所填信息將不能修改。
2.請考生務必按照網上報名時間進行報名,逾期不能補報。
3.考生在網上支付成功后才能在線打印報名表,請考生盡早完成網報信息上傳、網上支付,網上打印報名表等相關網報程序。
4.考生按相關要求在網上進行信息填報、照片上傳,經網上審核通過后完成網上支付,才為網報成功。
5.以軍官證報名的考生身份證欄填寫方式為:本人軍官證號后加零補足十八位。(軍官證號的漢字不填)
6.上傳電子照片要求:請務必使用本文附件所提供的照片編輯器對本人照片進行編輯。
7.首次報考人員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并在網上支付成功后,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報名材料送達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審查,未到現場接受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8.網上報名只審查照片,不對個人填報信息進行審核,首次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檢查報考資格,一旦在現場資格審查中被審核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將不再退回。
9.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10.根據國家人社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凡考生通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有考試報名及考試費概不退還。
六、費用及發票領取
(一)房地產估價師:
1.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
2.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
(二)房地產經紀人:
1.考試費:每人每科34元;
2.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
對于有收費票據需要的考生請于8月13日—8月20日(節假日期間休息)憑身份證或單位介紹信到銀城廣場A座8樓9號窗口(南京市江東北路289號)領取。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指定時間內領取,由于涉及費用上繳結算,逾期不再辦理。
準考證打印時間:考生于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7日下午16:00期間登陸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查詢相關通知在線打印準考證。
七、成績及合格證發放
考生請于考試2個月后按照準考證上的成績查詢辦法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請于自成績公布起3個月后登錄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附件:照片編輯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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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江蘇房產經紀人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江蘇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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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