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陜西省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12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考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6〕152號)安排,2016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簡稱CET)定于12月17日舉行,為保證考試順利實施,現將報考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二、報名條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專科、本科、研究生。
(二)各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在校專科、本科生。
(三)修完大學英語四級課程的學生方能報考CET4。
(四)修完大學英語六級課程且CET4達到425分的學生方能報考CET6。
(五)非在校生不能報名考試。
三、報名時間
CET報名工作從9月中旬開始,具體報名時間由各考點院校自行確定。
四、報名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辦法
1.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由所在學校教務處統一組織報名。
2.普通高等學校負責組織其獨立學院、成教院的考生報名。
3.其他各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專科在校生報名,須由學校教務處(科)統一組織,到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研招處辦理資格審查登記手續,就近到指定考點集體報名。集體報名時須攜帶報考考生招生錄取審批表,供指定考點進行資格審核及人數核對。
4.除指定考點外,其它院校一律不得接受非本校考生報名。
5.報名結束后,各報考點應認真核對報考數據并及時將考試報名數據報送省中心考點,由中心考點匯總并與各報名考點核對確認,防止錯報、漏報及重復報考。
(二)報名程序
1.各報名點院校一律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下發的“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務考籍管理系統(2.0版)”,按照《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務管理工作手冊》(2016年版)的相關要求及本文件精神組織報名。
2.報名時各報名點院校應與考生簽訂《2016年陜西省CET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建立考生誠信檔案,凡檢查發現未建立CET考生誠信檔案的報名點院校將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取消考點資格。
3.報名時考生要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為學生證和下列證件之一:居民身份證、軍人及武警人員證件、戶口本、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貼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證號碼證明、護照。
4.報名點應準確錄入考生報名信息,按照“CET照片采集標準”采集考生報名信息,同時打印考生報名信息校對文本,經考生本人核對并簽字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單連同其它報名資料必須保存到考試結束6個月后方可銷毀。
(三)對因中文字庫不全而無法打印和顯示姓名全稱者,應在報名數據中記×××符號,并將此類考生單獨制表報中心考點。
(四)各報名點應按教育部考試中心提供的統一規格印制、發放準考證,準考證上應打印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報名點學校印章。
(五)各報名點在報送報名數據統計表和光盤前務必對考生信息逐一進行認真復核,尤其要注意篩查有無重復報考、增加或刪減考生信息引起的考生姓名、考號、照片等信息不一致的情況。經反復檢查確認考生信息完整準確后,制作并留存備份光盤,經有關工作人員和負責人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后方可報送。報考數據及照片數據一旦上報,不得修改。
(六)試卷申報時,筆試試卷包裝規格為30份/袋和5份/袋(備用卷)兩種,每袋均配有與試卷數量相等的答題卡1和答題卡2各一袋;紅色字密封條3張,用于密封試卷袋和兩個答題卡袋。
聽力材料分為磁帶和光盤兩種形式,聽力光盤為CD音軌格式。備用量計算原則為單獨播放的按每10臺聽力設備配備1份備份聽力材料,集中播放的按每臺播放設備配備不多于2份備用聽力材料。
各考點務必結合本考點實際情況申報足額的正式、備用試卷和聽力材料數量。
(七)考試繳費需到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財務室辦理(匯款賬號: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 中信銀行西安含光路支行7252210183100000314)。
(八)請各報名點持繳費票據、集體報名表、報名光盤、考生數據及照片數據等到西安財經學院教務處辦理報名事宜,地址:西安市翠華南路105號西安財經學院翠花東校區綜合樓2樓,聯系人:張濤,聯系電話:029—62797835,13679245217。代碼為61001—61026的院校于2016年10月10日辦理,其余院校于11日辦理。
(九)報名工作結束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補報名。
五、工作要求
(一)為了維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嚴肅性,各考點院校主管領導應嚴格按照《2016年陜西省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內容要求實施管理。
(二)院校相關業務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把考試報名和考生資格審查關,嚴禁校外輔導機構以各種名目違規代報名,嚴防本校相關人員與校外輔導機構合伙作弊報考。
(三)非指定考點嚴禁接收外校考生報名。
(四)各考點院校上報報名數據信息后,省考試管理中心將對報名資格進行抽查,凡發現內外串通、審核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者報考,特別是重復報名較多的考點,將追究主考及相關考務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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