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劃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44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10月19日 9:00-11:30 城市規劃原理
14:00-16:30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10月20日 9:00-11:30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14:00-17:00 城市規劃實務
(二)報名時間
1、網上注冊登記時間:6月22日9:00——27日17:00;
2、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時間:6月24日——28日(正常上班時間);
3、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14日9:00——18日17:00。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江西考區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考務組織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點統一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3年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9號),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20號)及原人事部、原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2001〕38號)中報考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附件2)。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三、報名辦法
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三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注冊登記。考生進入贛州人事考試網(www.0797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錄標識,必須牢記),注冊成功的考生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老考生必須準確填寫本人上年度考試的檔案號。
(二)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
報考人員須攜帶打印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和《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表》(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貼在報名表上)、畢業證、學位證、從事城市規劃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原件備審,經贛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局、贛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文明大道105號人事大廈八樓)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城鄉規劃建設局現場繳費,由贛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新、老考生報考材料,連同考生報名匯總表紙質和電子文檔(附件3)于7月512日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鄉規劃處,進行資格終審。
上年度已報考人員可持上年度準考證、《資格考試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貼在報名表上)報名繳費,以上相關證件原件由初審部門審核并在復印件上蓋章。沒有上網報名條件或不懂網報的考生,可來電咨詢,電話:0797-8179899,或本人到考試中心,委托人代為辦理。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于10月14日至10月18日登錄贛州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為下年度報考的重要審查材料,請妥善保存。
四、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4個科目,其中《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考生應考時,應使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應試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統一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信息代碼為: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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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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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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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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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注冊
城市規劃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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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免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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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城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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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4.城市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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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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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城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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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規劃原理
2.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3.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4.城市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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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試用書
考生所需考試用書,由建設部門負責在現場報考條件審查時一并征訂。請各市將考試用書征訂匯總表(附件3)于6月28日前報省建設廳注冊城市規劃師辦公室。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城市規劃師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城市規劃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的掌握用書2013年城市規劃師考試的內容,可參加中大城市規劃師考試網組織的2013年城市規劃師考試培訓。
附件: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指南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注冊城市規劃師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七、有關事項
(一)考試收費。按照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人字〔2006〕80號)的規定執行,即客觀題考試每人每科130元,主觀題考試每人每科190元。
(二)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該考生所涉及考場的監考人員,都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處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1〕39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三)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3、江西省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
4、從事城市規劃工作年限證明(樣表)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6月4日
附件1
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6月22日9:00
-2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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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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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28日(正常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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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辦理確認手續并現場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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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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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規劃局(建設局)將考生的報名材料匯總后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規劃處,再由該處向省人事考試中心報送考生報名表、卡及花名冊(含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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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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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試卷預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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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9:00
-1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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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網上打印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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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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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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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城市規劃原理
14:00—16:30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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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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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14:00—17:00 城市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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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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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考后規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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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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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客觀題成績,接收主觀題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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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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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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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考試:
1、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5、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6、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0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1、在《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87年(含1987年,下同)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0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2年。
(2)1984年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7年。
凡符合上述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并在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人員,報名時必須審查學歷和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年限。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25年。
附件3
江西省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表人: 電話: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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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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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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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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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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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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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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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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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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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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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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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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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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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
(老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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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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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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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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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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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從事城市規劃工作年限證明(樣表)
我單位 同志,已累計從事城市規劃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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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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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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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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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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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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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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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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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該同志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cl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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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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