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一、組織分工
(一)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民政廳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各設區市考試鑒定中心會同民政局業務處室共同負責,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行政部門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負責終審工作。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6月17日下午、18日全天,共一天半時間。請各地嚴格按照《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
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兩個科目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各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宿遷市考生報名網址為宿遷市考試鑒定網(http://www.sqrsks.com)。
(二)報名時間為3月17日-30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6日。
(三)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7年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5年和2016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6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四)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送至市考試鑒定中心一樓大廳(宿遷市湖濱新區三峰路原紫薇大道17號,辦公樓東首)接受資格審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在審核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五)對于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中包含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六)6月9日-15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生在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后,按照《江蘇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實施辦法》要求,在江蘇省社會工作信息管理系統(http://jssg.jsmz.gov.cn:90/eap/main)進行登記。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他事項
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政策咨詢,請聯系:12333,0527-84359049。有關考務技術問題,請登陸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網站考試服務導航“常見問題”專欄(http://www.sqrsks.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4),或聯系電話:0527-12333,0527-8435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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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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