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局),市直及駐青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5〕65號)要求,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5年度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專業設置
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人機對話和紙筆兩種方式進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及考試方式詳見附件2),其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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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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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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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17、2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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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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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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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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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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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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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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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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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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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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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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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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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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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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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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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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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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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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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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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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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上報名
2015年度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于2015年1月6日-1月25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
考生須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即時在線打印《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資格考試報名表》)。
三、主管部門初審
《資格考試報名表》須經所在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由所在單位將書面報名材料統一報送到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機構(或衛生局)、市直及駐青單位人事處(以下簡稱“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在各級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檔案的應試人員,可到各級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初審手續。
到各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須按照《主管部門初審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完成材料上報。
應試人員初審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新考生
1、《資格考試報名表》(網上打印一式兩份,此表須個人簽字、單位蓋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審查后退還);
3、考生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所在單位出具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5);
5、符合規定的繼續教育學分證明(原件、復印件);
(二)老考生
老考生須提供《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014年度準考證(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若無準考證或成績單,請按新考生提供材料)、繼續教育學分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現場審核確認
2015年全國衛生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現場確認、審核工作由青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
(一)審核時間:2015年1月16日至1月27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審核地點:青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綜合服務中心(棲霞路16號,黃海飯店背后)。
(三)材料要求
各主管部門辦理審核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注:《報名表》需個人簽字、單位蓋章、主管部門蓋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考生本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指學歷、學位證書及所需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
4、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5、符合規定的繼續教育學分證明(原件、復印件);
6、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附件4,初中級分別匯總,一式兩份)。
各主管部門請按以上順序整理考生材料,并按報名匯總表的順序進行排序;所有報名人員的證書、繼續教育學分證明等原件,按照報名匯總表的順序進行排序備驗。
(四)考生請于1月27日-28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及時查看確認本人報名狀態。
五、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2)。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的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四)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五)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執行。
(六)按照《關于在青島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職務晉升中強化繼續教育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青人社辦字〔2013〕125號)文件的要求,青島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在任職年限內,通過考試、評審方式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晉升初級、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平均每年取得繼續教育學分均須達到20學分。2015年度繼續教育學分取得時限截止到12月底。
(七)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另行通知。
六、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應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考試機構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七、其他
(一)2015年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現場繳費。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13〕105號)文件規定,初中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均為每人每科50元。
(二)應試人員報錯專業和科目的,須于1月25日前提出修改申請。請應試人員正確填報專業代碼,以防耽誤正常參加考試。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4月28日至5月24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成績查詢:請考生于考試結束2個月后,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查詢。
(五)證書發放:資格證書經人社部考試中心、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制作發放,到達我市后,將在“青島市人事考試網”證書辦理欄目發布相關證書辦理通知,請應試人員根據通知要求辦理證書。
(六)考試紀律: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等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嚴肅處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區、市人社、衛生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嚴格按照統一部署,認真做好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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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