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國土房管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2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2〕5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月17日—3月12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
6月16日 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6月17日 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三、報考條件
㈠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
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業工作(土地房屋登記人員、房地產經紀人、和土地評估、拍賣、房地產估價人員,下同)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業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㈡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㈢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職業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在規定的年限內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凡報名條件中有專業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規定的,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證明(原件)。
四、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專業、類別、科目代碼表: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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