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關于2013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縣(市)區鑒定中心、職業培訓學校、企事業單位:
現將遼寧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關于2013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遼計鑒 [2013]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1、報名時間:9月25日—26日。
2、初審資格合格人員于當日繳費,復審資格合格后開據正式發票。
3、鑒定時間:11月16—17日
4、報名地點:朝陽市勞動大廈二樓職業技能鑒定中心1—4號窗口(朝陽大街3段112號,興隆大家庭斜對過)
咨詢電話:0421-2638988 施衛東
0421-2638989 程涵溢 姜 波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遼技鑒[2013]3號
關于2013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省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落實《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3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遼人社[2013]52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切實做好我省全國(省)統一鑒定考務工作,現就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國(省)統考在線考務管理系統使用
(一)全國(省)統考職業(不含電子商務師職業)全部采用在線考務管理系統進行考務數據錄入、考場編排等考務管理工作。電子商務師采用電子商務師考務管理系統在線版上報。
(二)各統考報名機構登錄全國(省)統考在線考務管理系統后,全國統考、省考下放(含全省統考)職業的考務信息錄入須點擊全國統考、省考下放圖標進行考務管理。
(三)各統考報名機構應先進行新報考考生的信息錄入,再進行補考考生(考生初試成績在有效期內且初試成績中至少有一科成績合格者。注:國考職業的考生成績1年內有效,且考生只允許補考成績提取一次;省考職業的考生成績2年內有效,可補考提取至多3次)的信息提取,如考務系統中無法完成補考考生成績提取的,考生須進行新考考生信息錄入或棄考,如確系在線系統數據提取故障的,可由統考報名機構向省中心綜合部提出情況說明。
(四)各統考報名機構在使用在線考務管理系統進行考生信息采集時,應認真核實考生信息并實行報名現場拍照或使用電子照片。
二、全國(省)統考考務工作
(一)各市中心和省直報名機構根據2013年全國(省)統一鑒定工作時間安排的要求,認真執行和落實。具體要求見附件1。
(二)各市中心和省直報名機構根據統考當期實際情況匯總報考職業、等級,預估報考人數,填寫《遼寧省統考職業上報匯總表》(附件2)于3月12日或9月12日前提交省中心考務部。
(三)各市中心和省直報名機構提交考生申報材料采用無紙化申報模式即所有考生申報材料采用電子照相或電子掃描方式存盤匯總后刻錄成光盤上報,具體文件匯總要求見附件6。
(四)省、市中心進行統考試卷交接時,試卷領取方不得少于3人(建議其中1人為紀檢部門工作人員),交接雙方應認真核對試卷種類及數量,無誤后由雙方人員在試卷交接單上簽字,并簽訂《試卷保密承諾書》。省中心統一密封試卷進行封裝并加蓋密封專用章后帶離保密區,由專人專車負責押運,車上人員不得少于3人,在試卷到達后,需回復短信進行試卷安全到達確認。
(五)各統考職業的理論知識考試、專業能力(技能操作)和綜合評審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生不得自行攜帶草稿紙進入考場,考生要在所用草稿紙上寫明姓名和準考證號,并于考試結束時與試卷一并上交。
三、綜合評審工作
(一)考生提交的綜合評審論文須嚴格按照全國統考綜合評審辦法要求進行撰寫,并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論文選題范圍見附件9。
(二)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綜合評審取消論文撰寫,采用文件筐形式(紙筆作答),文件筐包括六個模塊的內容,分別是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管理、薪酬管理、績效管理和勞動關系管理,考生答題時可根據考試要求選答四個模塊內容。綜合評審時間為90分鐘,具體時間為14:00-15:30。
(三)企業培訓師(一級)、職業指導師(一、二級)、營銷師(一、二級)、項目管理師(一級)、社會工作者(二級)綜合評審每人提交3份紙質版論文并以光盤(電子版word文檔)提交電子版論文(文件夾命名規則為:一級文件夾名稱為:“省直培訓機構、市鑒定中心名稱”;二級文件夾名稱為:“職業名稱”;三級文件夾名稱為:“職業等級”;四級文件夾為考生論文文件夾,名稱為:“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證號碼”)內容嚴禁涉及考生姓名、報考機構,如發現則取消該考生綜合評審成績。論文的撰寫要求比照《關于印發全國心理咨詢師職業統一鑒定考核方案和綜合評審辦法的通知》(勞社廳函[2004]424號)格式要求進行撰寫。
(四)心理咨詢師(二級)、企業培訓師(二級)綜合評審為現場抽簽答辯;公共營養師(二級)、企業培訓師(一級)、職業指導師(一級)、項目管理(一級)綜合評審為論文評審+現場答辯,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職業指導師(二級)、社會工作者(二級)綜合評審為論文評審;營銷師(一、二級)綜合評審為論文評審+紙筆作答;其他職業的綜合評審安排在理論考試、專業能力(技能操作)考試當日進行。
四、其他事宜
(一)項目管理師、信用管理師、公共營養師、育嬰師考試可使用普通計算器;理財規劃師的專業能力考核使用金融財會專用計算器,推薦型號為惠普HP10bii、美國德州生產TIBAIIPLUS、卡西歐FC200;營養配餐員考試允許考生攜帶《食物成分表》參加考試,公共營養師考試不允許考生將《食物成份表》等參考資料帶入考場。
(二)電子商務師模塊考試時間見附件16,各電子商務師培訓機構須在4月15日-19日、10月14日-10月18日期間根據申報要求向省中心考務部提交考生申報材料,省中心根據審核后的實考人數出具統考繳費單,通知各培訓機構于4月22日-5月10日、10月21日-11月1日期間向省中心綜合部繳納鑒定費,如有欠款須一并繳納(繳款明細須傳真綜合部)。考務部聯系人:羅輯,聯系電話:22955819;綜合部聯系人:吳鳴,聯系電話:22955269。
(三)勞動保障協理員(3-4級)職業的統考鑒定時間為5月18日、11月16日,鑒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四級理論知識考試的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判斷題兩種,四級專業能力考核為案例分析,題型為單項選擇題。三級理論知識考試的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3種,三級專業能力考核為案例分析,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從2013年起,勞動保障協理員的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教材已改版為第3版教程,請各地要做好相關培訓內容調整工作。
(四)擬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5個職業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實驗性鑒定的培訓機構須向所在市中心提出申請并填寫《新職業試驗性鑒定項目申請表》,經市中心審核同意后報省中心。
(五)人力資源管理師(三、四級)、理財規劃師(二、三級)、秘書(三、四、五級)、項目管理師(三、四級)采用機考模式。
(六)各市中心要按照要求制定全國(省)統考考務實施及應急方案,并于統考前十個工作日通過內部通上報省中心考務部。
(七)省中心將通過內部通下發相關考務信息,各市中心要指定專人每周至少查看內部通兩次,隨時掌握省中心發布的各項信息。
附件:
1、2013年全國(省)統一鑒定工作時間安排表
2、遼寧省統考職業匯總表
3、全國(省)統一鑒定試卷申請單
4、全國(省)統一鑒定補考人員登記表
5、遼寧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申報匯總表
6、遼寧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個人申請表
7、智能化考場信息表
8、XX市智能化考點編排規則表
9、論文選題范圍
10、全國(省)統一鑒定考點信息表
11、全國(省)統一鑒定考場遠程監控考點信息統計表
12、全國(省)統一鑒定試卷交接單
13、遼寧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成績機構復核申報表
14、遼寧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成績個人復核申請表15、電子商務師模塊及鑒定考試時間表
16、新職業試驗性統一鑒定項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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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