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咸陽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2日至8月18日17:00時,7月23日至8月18日(節假日除外)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繳費確認截止時間8月18日22:00時前,10月30日至11月5日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
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
各有關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號)要求,現就我市實施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7日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中級)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 (初、中級)
二、經濟師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執行(附件1)。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1、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情況進行報名。
2、我省報名時間為7月22日至8月18日17:00時。報名應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填寫報考信息,完成報名。注:首次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考生須先進行網絡注冊。
3、報名時,我市報考人員請選擇“陜西省”考區、“咸陽市”(考試)點。填報的基本信息確認無誤且照片上傳成功,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1、僅參加2014年考試人員視為老考生,不需審核報考資格,只需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其余均視為新考生,須經屬地人事考試機構資格審查后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2、報考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根據網上的報名信息直接審查(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3、報考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攜帶《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學歷(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位、職稱證件,經考生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資格初審蓋章后,于7月23日至8月18日(節假日除外)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工作由單位提供報考人員《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蓋章)一份,統一組織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即可網上繳費確認。
審核地點:咸陽市人民政府東一樓103號(電話:33210880)
(三)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即可進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繳費確認截止時間8月18日22:00時前。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使用具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需提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網上繳費功能支付考務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手續才算完成。
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收費標準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費調發〔2000〕139號批準的每人每科40元標準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
2、本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3、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10月30日至11月5日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按照《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的要求,考試結束后還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
6、考試合格考生待發證時,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按違紀考生處理。
7、完成報名的考生即可在所報名審核地點領取發票,領取發票時間為2014年9月7日-9月11日。
附件:1.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附件1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6、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補充條件
摘自國人廳發〔2004〕45號
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辦理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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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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