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社局,國土資源局,各有關部門: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相關工作滿4年。
(二) 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相關工作滿2年。
(三) 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相關工作滿1年。
(四) 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相關工作滿1年。
(五) 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相關工作滿1年。
二、免試條件
按國家統一規定,在報名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三、考試科目與時間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共設四個科目: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考試時間為2012年6月16日、17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 試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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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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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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