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度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
寧人社函〔2014〕61號
各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大中專院校,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各有關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9號),現就做好2014年度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定職業
(一)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秘書、網絡編輯員(二級)、營銷師、職業指導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13個職業。
(二)自治區統一鑒定的職業。物業管理員、網絡編輯員(三級、四級)、廣告設計師、企業文化師、公共營養師5個職業。
二、申報條件
各職業(等級)申報條件按照國家職業標準規定執行,詳見各職業《國家職業標準》或點擊國家職業資格資格工作網(http://www.osta.org.cn)、寧夏職業資格網(http://nx.osta.org.cn)查詢。
三、鑒定時間
(一)2014年全國統一鑒定日期:5月17、18日,11月22、23日(附件1)。
(二)2014年自治區統一鑒定日期:6月14日,12月13日(附件2)。
四、鑒定內容和方式
(一)統一鑒定各職業的鑒定內容與方式詳見附件3。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專業能力)考核時間分別為90分鐘和120分鐘,均實行百分制,成績均達到60分以上為合格。
(二)統一鑒定各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綜合評審方式按照附件3執行。綜合評審實行百分制,成績達到60分以上為合格。
(三)電子商務師職業相關等級須在2014年任意一次模塊測驗合格后,方有資格參加5月份或11月份的鑒定,模塊測試時間見附件1。
(四)統一鑒定各職業等級單項合格成績有效期1年,1年期內可任選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后仍有單項不合格者,須重新申報原等級全部項目考試。
五、報名方式
參加統一鑒定的考生到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或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時間、地點、聯系電話見附件4)。報名時須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登記表》一式2份,提交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業培訓結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申報職業從業年限證明、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寸4張、 2寸1張及鑒定費(報考各職業一級和二級的考生報名時,還需提交標準格式的論文一式5份)。
六、鑒定費標準
鑒定費收取標準,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規范我區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寧價費發〔2007〕210號)的規定執行。
七、加強規范管理,提高鑒定質量
(一)培訓工作須由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且年檢合格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承擔。培訓機構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的教學計劃、大綱及培訓教師資格和學員條件組織培訓。培訓必須確保規定的課時數和培訓質量,不準混班授課。各相關培訓機構開班前要將教學計劃、大綱及課程安排表報自治區職業技術培訓教研室備案,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依據各培訓機構教學安排情況對培訓教學進行檢查。
(二)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嚴格按照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原則實行集中管理。各考點、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要嚴格執行《關于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辦發〔2010〕14號)規定,堅持標準、嚴格考評、規范操作,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實施現場督導巡查,強化對鑒定各個環節的規范管理,杜絕舞弊行為。對違法違紀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統考日監督舉報電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010)84661234、84661130;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0951)5099016、5099012;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0951)5099085、5099092。
附件:1. 2014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2. 2014年自治區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3. 2014年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4. 2014年全區統一鑒定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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