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各位考生充分了解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注冊考試等問題,中大網校編輯特匯總了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常見問題,希望你的疑問能在這里找到答案。
問題一、注冊計量師考試時有什么機構組織的,是不是統一考試?
注冊計量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八條 質檢總局負責擬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研究建立考試試題庫,提出考試合格標準的建議。
第九條 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會同質檢總局對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
問題二、二級注冊計量師報考條件是什么?
(一) 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問題三、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怎么申請注冊?
質檢總局為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的注冊審批機關。
取得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并申請注冊的人員,應當受聘于一個經批準或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并通過聘用單位報本單位所在地(聘用單位屬企業的通過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注冊申請。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收到注冊計量師資格注冊的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問題四、申請注冊了,什么時候能有答復?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條件、程序完成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申報材料的審查和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注冊的審批工作。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將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注冊申報材料和審查意見報注冊審批機關審批。
各級注冊審批機關自受理相應級別申報人員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作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批準決定的,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各級注冊審批機關應當自作出相關批準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決定送達經批準注冊的申請人,并核發相應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計量師注冊證》(以下簡稱《注冊證》)。
問題五、去年取得的合格證書,一年了還能申請注冊么?
初始注冊者,可自取得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注冊申請。逾期未申請者,在申請初始注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
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注冊申請表;
(二)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或聘用合同;
(四)逾期申請注冊人員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五)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規定的《計量檢定員證》;
(六)相應注冊審批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問題六、想要變更執業單位怎么辦?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計量師變更專業類別或執業單位的,應當按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后,其注冊證件在原注冊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更注冊需要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一)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變更注冊的申請表;
(二)與變更后的專業類別一致的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明;
(三)聘用單位同意變更專業的證明;
(四)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或聘用合同;
(五)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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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