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時間是10月18、19日,2014年承德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18日至8月5日17時30分,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2014年起,我市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15日17時30分。自10月11日起至考試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4年度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4]45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8、19日舉行,考試地點分別設在石家莊市、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選擇“考區”,其中選擇“考區”為唐山、滄州、廊坊、承德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唐山市;選擇“考區”為秦皇島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秦皇島市;選擇 “考區”為石家莊、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衡水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石家莊市。請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二、2014年我市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7月18日至8月5日17時30分,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2014年起,我市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15日17時30分。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近期照片,保存提交,照片審核通過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在每張報名表右上角粘貼一張備用照片)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于8月4-6日到各市房管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通過資格初審并在審核表上加蓋市房管局公章后,由市房管局于8月6-8日到承德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都統府大街16號原郵局工會樓103室)進行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完成后由本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當場明確告知其網上繳費時間。報考人員在告知時間內從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
我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不再進行現場收費,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完成后,請報考人員務必重新登錄并在[詳細信息]欄目中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學位證、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工作年限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2,可從報名網站下載);若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證明;報名表相關材料復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復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并使用。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10月11日起至考試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三、凡符合《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 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 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 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免試條件及科目
1 在2005年以前(含2005年)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以不需要先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
2 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礎政策與制度》科目。
2014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濟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四、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考生應考時應自備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考試管理機構要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五、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六、根據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63元。
七、相關要求
(一)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為便于統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各地在上報報名人員信息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欄目信息。
(二)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三)考生進入考場,監考老師要仔細核查準考證和身份證,并指導考生在答題卡或答題紙的指定位置正確填涂準考證號和姓名。監考人員應在考場記錄單上認真填寫缺考人員的姓名和準考證號,并在對應答題卡上填(涂)寫缺考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和缺考標志。監考人員不得將“缺考”或“違紀”章加蓋于答題卡填涂信息的區域內,以免影響閱讀答題卡。
(四)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附件:
1、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2、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3、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員匯總表
承德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附件1
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報名序號
姓名 | 性別 | 國籍 | ||||||||||||||||||
身份證件名稱 | 身份證件號 | |||||||||||||||||||
身份證件號 | 畢業學校 | |||||||||||||||||||
學歷 | 畢業時間 | 所學專業 | ||||||||||||||||||
專業技 術職務 | 專業技術職務取得時間 | 從事房地產經紀 業務工作年限 | ||||||||||||||||||
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號或資格證書編號 |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取得時間 | |||||||||||||||||||
工作單位 | 主管部門 | |||||||||||||||||||
通訊地址 | 聯系電話 | 郵編 | ||||||||||||||||||
單位 人事 部門 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蓋 章) 年 月 日 | 業務 主管 部門 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蓋 章) 年 月 日 |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蓋 章) 年 月 日 | |||||||||||||||
注: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政策與制度》。
附件2
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同志 年 月至 (填寫“至今”或X年X月)在我單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 年。該報考人員在我單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履歷如下:
時間 (X年X月至X年X月) | 專業工作(崗位)項目 | 擔任何職 | 證明人 |
以上內容真實可靠,如有虛假,報考人員、單位人事部門及有關負責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出具此證明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
報考人員簽名:
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5
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員匯總表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 | 學歷 | 專業 | 畢業時間 | 從事本專業年限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備注 |
房產經紀人考試培訓及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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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承德房產經紀人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承德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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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