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心理咨詢師全國統一鑒定公告
各市、省直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工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今年我省繼續組織參加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以下簡稱“全國統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以下簡稱“全省統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考職業
(一)全國統考: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營銷師(1、2級)、職業指導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等11個職業。
(二)全省統考:秘書(2、3、4、5級)、網絡編輯員(2、3、4級)、營銷師(3、4、5級)、公關員、收銀員、信用管理師、婚姻家庭咨詢師、營養配餐員、營業員、公共營養師、景觀設計師、會展策劃師、采購師、房地產策劃師、商務策劃師、智能樓宇管理師、勞動關系協調員、計算機操作員、汽車駕駛員、汽車修理工、焊工、維修電工、車工、工具鉗工、數控車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數控銑工、美容師、美發師、攝影師、服裝設計定制工、餐廳服務員、中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眼鏡驗光員、創業咨詢師、養老護理員、保安員等38個職業(工種)。
(三)參加2014年秘書2級和網絡編輯員2級兩個職業全國統考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申請參加1次補考,時間安排在5月16日。下半年,該兩個職業技能鑒定將納入全省統考。
二、統考時間
全國統考時間為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具體安排見附件1、2、3、4),全省統考時間為5月16-18日,9月19-21日和11月21-23日(具體安排見附件5、6、7)。
各地要按照省廳統一安排,按時組織參加全國、全省統考,不得擅自組織開展已列為全國、全省統考職業(工種)、等級的鑒定工作。各地在規定的鑒定范圍內選擇其他職業、等級組織本地區統考,應集中安排在部規定的“統考日”進行,本地區統考計劃情況于4月2日前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9),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備案。
三、考核方式
(一)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統考實施方法有部分革新,2、3、4級知識理論和專業能力考試,由紙筆作答改為使用計算機作答;2級綜合評審科目考核方式不變;1級綜合評審科目考核方式由紙筆作答改為口頭答辯。
(二)今年起,全省統考知識理論科目和部分操作技能科目由紙筆作答改為使用計算機作答,所有模塊化考核和1級的考核的方式不變。
四、考務要求
(一)全國、全省統考的組織辦法、工作規則、技術文件、收費事項等按有關規定實施。
(二)切實做好保密工作。各地要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并按省中心《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保密管理規定(試行)》和《關于做好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資料保密工作的通知》(職技鑒〔2010〕5號)要求,規范設置試卷存放場所,做好統考資料保管、流轉等環節的保密工作。要將保密責任落實到人,加強涉密人員保密教育,強化保密意識,確保統考資料安全。
(三)進一步規范考點管理。各地要按照《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筆試考點要求》和考培分離的原則,統籌規劃、嚴格選點,并根據每次統考工作需要和考點工作情況,在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對考點的數量、位置實行動態管理。要有計劃地對考點監考人員進行考務規則和業務的培訓,對監考崗位實行上崗管理。在統考實施前30天,將《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考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附件10)報省中心。
(四)做好報名服務工作。各地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鑒定信息,解答考生咨詢,按規定做好報名受理工作。納入統考范圍的職業和等級,各地均應受理報名,并組織實施統考。各地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要保持工作聯系,做好考生異地轉考有關工作銜接。
(五)嚴謹做好數據報送工作,確保統考數據報送及時、規范、準確。數據報送后不得更改。未按規定報送統考數據的考區,省中心將不予配發試卷。
(六)進一步加強考場督導,嚴肅考風考紀。各地應成立督導組,對統考各項工作進行督導,保證統考規范、有序實施。要廣泛布設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加強督導力度,同時運用手機信號屏蔽技術、無線電監測技術等措施杜絕舞弊行為。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確保統考平穩進行。
全國、全省統考期間,我廳將派督導組赴各考區督導,請各考區做好配合工作。省中心設立監督舉報和統考當日值班電話(0551)62636637、(0551)62636632,各地也要設立監督舉報和值班電話,及時處理舉報、咨詢事宜,按規定做好信訪工作。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全國、全省統考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統考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2.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3.2015年職業指導人員全國統一鑒定有關事項
4.2015年勞動保障協理員技能鑒定有關事項
5.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職業(工種)時間安排
6.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7.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模塊化考核方案
8.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
9.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工作安排表
10.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考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
附件1-10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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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